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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婚姻
作者: 日期: 2004.08.19  天氣:  心情:

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


這年頭婚姻越來越難維持了,以前是七年才有一癢,而現在婚姻能撐過二年就要感謝前輩子的修德,如果能五年不變,大概就算是有緣了。


 許多以離婚收場的怨偶,不是怪自己「遇人不淑、識人不清」,再不就是「個性不合」,或「這不是我要的婚姻」,而無法繼續生活。


 的確,相愛容易相處難,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就是「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


 所以,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到頭來才怪是「個性不合」,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


 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給(娶)他之前,應該先問自己: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同樣地,在決定要不要離婚之前,也應該先問自己:我討厭的是他哪一個部份?而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如果認為自己是因為「眼睛被牛屎黏到」,才嫁(娶)錯人的人,在選擇結束婚姻之前,更要加倍反省,自己會不會又看錯了?


 可惜的是,似乎人們很少能從經驗中學習,總認為自己當下都是對的,能自覺反思的人太少了。


 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我相信也沒有一個人是故意不完美的。


 生長自不同環境的二個人,無論心靈如何契合,都難免會有衝突。


 與其說緣份是遇到一個能讓自己欣賞與被欣賞優點的人,倒不如說是緣份是找到一個,能讓自己願意包容與被包容缺點的人。


 戀愛,或許是一個尋覓與配對的過程,但婚姻卻是一個學習與調適的過程。


 以戀愛的心來看婚姻,自然是怎麼看怎麼失望,我認為這樣的人是還不適合結婚的,否則必然會將自己的痛苦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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