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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航的巨無霸客機是最大的污染源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4.03.15  天氣:  心情:
飛機偏離航道,雷達就找不到嗎?
飛機偏離航道,雷達就找不到嗎?

~因為地球是圓形的 雷達發射的電磁波會隨著距離越遠 越難偵測到低空的飛機
所以 飛機想要躲避雷達偵測就要低空飛行 然而低空飛行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可能會撞山或是與低空的雷雨雹與晴空亂流碰撞 產生劇烈振動傷害 有時候飛機會碰觸到閃電產生引擎爆炸起火而發生空難
因此民航機都規定限制高度與限制航向 才能夠讓雷達掌握行蹤與無線電通聯對話
如此 航空管理單位才能控制天空的交通問題 保持飛機在安全的高度飛行
一旦 飛機突然下降高度「被劫機」低空飛行轉向另一個未知的方向 這架飛機可能就會消失在雷達幕上 馬來西亞航空MH370可能被劫機而下降高度 轉向印度洋飛行4000公里 如果因為油料耗盡迫降海面應該會被海上的船隻發現 如果 飛機在油料耗盡之前被恐怖份子引爆炸彈導致空中解體 飛機就會碎裂而散落海底 造成類似人間蒸發的情形 找不到確定的空難位置 這就是目前馬來西亞航空空難所面臨的難題 飛機的引擎曾經發出四小時的飛行訊號 表示飛機不是在既定的航道出事 更增加救援的難度 我猜 這架飛機可能遇到劫機 轉向飛行時撞到喜瑪拉雅山上的8000公尺高山鑽進冰天雪地的山頂被冰雪覆蓋住 不然就是掉入波斯灣或地中海裡面


聽說葡萄柚很有營養,但是我買回來的都有點苦苦的,是我挑到不好的嗎?還是有什麽吃法可以變得比較好吃!謝謝!


~葡萄柚酸甜帶苦是正常的 怕吃苦就不要吃那層白色的隔膜 只吃果肉即可
其實 苦的部份滋味比較能夠調整體質 排除身體的有害細菌

「引用文章」葡萄柚的營養價值:
1. 鹼性高,可以綜合酸性體質,是食肉者的最佳選擇哦!
2.可以降低膽固醇,溶解堆積在血管內的脂肪
3. 葡萄柚卡路里低,吃了不易發胖。
4. 早晨吃葡萄柚能夠預防便秘
5. 葡萄柚內有豐富的維他命B1、B2、C,可以預防感冒。

車禍肇責問題(對方涉嫌跨越分向道)以及可要求的賠償
想請問各位精通交通法規的大大們,
當時我從巷口行駛出來要右轉時,因為我先看左方有無來車,(當時左方停了一部汽車,所以我車頭必須要多出來一點才可以看到左方有無來車),剎那間已跟右方車子發生碰撞,但是他是直行車,很明顯就是逆向,我是車頭撞到他的腰身,而他又向前滑撞到了那部停靠的車子,後來在警察局做筆錄對方也有提供行車紀錄器,行車紀錄器上很明顯他一路就是超越雙黃線,當時對方行駛的是下坡路段,一個月後事故初判表下來了,上面我與停靠的車子皆寫未發現肇因,而對方上面寫"涉嫌跨越分向道行駛"


~這個肇事責任非常清楚是對方跨越雙黃線「分向道」逆向行駛為「肇事主因」 即使是你撞到他 對方依然要負擔7成的肇事責任


接下來我就開始打給對方問理賠方面的問題,但是對方一副就是不想要理賠,因為他覺得是我撞他的,他的辯稱是說,在發生車禍的十字路口上並沒有劃雙黃線,的確也是如此,

~雙黃線道路路口空缺的空間是准許車輛轉彎而非准許逆向行駛


但是對方行駛的方向確實也是逆向了呀,不過就是剛好在路口沒有雙黃線,但是一路上都是雙黃線,不過是到了路口沒有雙黃線,過了路口一樣設有雙黃線,
那麼他現在花了三千元申請交通事故鑑定,請問這樣出來的結果是對哪方有利呢??

~這鑑定無法改變對方是肇事主因的責任 即使在新鋪設的柏油路面 中央沒有畫設分向線 仍然有一條「假想中線」汽車仍然要靠右行駛才合乎交通規則


現在事情發生到現在過了兩個月了車都沒修在車廠,他現在又要申請交通事故鑑定我又要再繼續等,豈不是一直不能修?

~你可以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來拍照存證 然後再進行修車 「自己也要有照片存檔」然後再進行修車

假設說之後鑑定結果出來依然為他的錯,那麼我可以向他要求哪些賠償呢?畢竟拖了我那麼長的時間,還是說就只能要求車體的損失??

~可以確定提交鑑定也無法改變對方是肇事主因 你可以要求7成的修車費 和這段時間的交通費「因為對方延遲和解造成的損失 要由對方支付」

PS:雙方都無人受傷
可以的話附上對方有哪些過失,請用交通法條來說明,謝謝大大。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那條肇事原因就是法條來源


可以避免頭髮捲進去的吹風機?
這幾天吹頭髮都會有焦味 而且有時候吹一吹還會有小火花...感覺很像是頭髮掉下來然後被捲進去了><好怕幸運之吻裡面的橋段出現在我身上...害我現在都不太敢吹頭髮...加上最近又有點衰衰 想找比較安全的吹風機,會有嗎?

~吹風機技術已經到達頂端 無法再進化
選擇從末端吸入空氣的機型比較好 側面進氣的機型比較容易吸入頭髮
修理吹風機是很簡單的 只要旋開2個螺絲「有些會多一個螺絲」就能拆開機殼 清除纏繞在裡面的頭髮 馬達的渦輪葉片也要拆下 轉軸處都是纏繞頭髮 導致吹風機的轉速變慢 溫度過熱而點燃頭髮 拔吹風機的插頭時也要小心 不可以拉電線拔插頭的方式 那樣會讓插頭損壞過熱 當吹風機動作時 因為電線溫度升高 會使得電線的塑膠外皮產生扭轉的現象 所以 要隨時將扭曲的電線反方向鬆開 避免電線扭轉造成短路


粉刺超明顯的到底怎麼除嘛!!??
粉刺黑黑的超明顯的 粉刺一大堆 醜死了 到底怎麼除嘛!!??

~只要用夾眉毛的夾子 很容易把粉刺夾起來
夾子比面膜有效清除臉上的「路霸」&「樁腳」


停車場標語
請大家幫我想想要如何標示停車的標語,簡單又明瞭 ,可以讓客人方便停車又不會擋住他人造成不便!


~用2~3尺寬的正方形木板固定在一根立柱上 用白色底 藍色大寫的英文字「 P」代表停車場的位置
下面在畫一個箭頭 指示入口方向 寫國字「XX停車場」


黑頭粉刺一定要用擠的嗎??

~用夾眉毛的夾子把黑粉刺夾起來 順便挖掉黑頭粉刺的根部 才不會繼續擴大污染面積 然後用3M透氣膠布貼住傷口 2~3天不要洗臉 才會痊癒
少吃黑色素食物
動植物的表皮和種子都含有大量的黑色素


哪裡可改善黑眼圈??
最近因為工作壓力大都熬夜,眼睛浮腫和黑眼圈的問題特別嚴重…
但我看我同事們好像都沒人像我這樣…有保養和沒保養真的差這麼多嗎?


~黑眼圈是長期睡高枕頭造成的 長期在白天使用美白產品卻每天照射陽光或接近電腦螢幕和檯燈的光線 加上眨眼睛的次數太多 戴眼鏡產生的聚光照射眼皮導致眼皮四周的皮膚 因為過度運動產生皺紋和皮膚毛囊堆積黑色素沈澱
切勿拔除眼睛四周的細毛 否則會破壞毛囊結構 產生黑色素沈澱附著在毛囊四周無法清除

那像我黑眼圈和眼睛浮腫的問題靠保養有救嗎>”<想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哪裡推薦可以改善的?

~保養品無法改善黑眼圈的問題 美女是吃與睡的綜合體 吃太多紅肉也會導致皮膚產生黑色素沈澱 多吃白蘿蔔.蕃茄.小黃瓜有益皮膚吸收多酚氧化酶抑制劑 產生褪去黑色素的作用 睡眠不用枕頭才能活化臉部的微血管功能 減緩地心引力的作用
要減少使用清光鏡片 可以戴太陽眼鏡保護眼睛避免受到光害 盡量別戴清亮的近視和遠視眼鏡鏡片 眼鏡要有顏色才能擋住強光 光線對眼睛皮膚的傷害是不可逆的永久性傷害 你終於知道為何明星都要戴太陽眼鏡 因為眼皮的運動最多 眼皮老化的速度也最快 如果加上光線的刺激 老化的速度會加倍


公車擦撞機車賠償問題
小弟為公車司機 去年11月於路上與一輛機車擦撞 當時我車於外線準備切回內線
車身已於快三分之二超過該機車 但機車卻疑似為閃避路旁臨停車輛 而逕向我的車身靠過來 擦撞倒地後 小弟發現到的時候 右後輪已碾壓到後乘客的左小腿
(診斷證明書寫說撕裂傷約20公分 左腿大拇指疑似骨折) 住院大概12天 前前後後到上個月我都還有去探望 因當時車道為四線道 無機車專用道 因為那輛機車時速不快 小弟也因停靠站牌無人所以要從外線切回內線 車身也已超過該機車約一半(他是擦到我接近車肚的地方)
問題來了
事後申請初判
上面寫說我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是肇事主因

~其實 如果前方違規停車而邊線是紅線 那麼這台臨時停車是肇事主因 你還記得當時的路段邊線標示嗎?
警方當然會依照未保持安全距離 為肇事主因 而且你是從後方超越前方機車 所以判定你是肇事主因 但是 因為行車紀錄契友拍到是機車為了閃避前方臨時停車 所以 其實 該機車也不能完全推卸責任「很多交通事故都是老人的駕駛技術缺點與反應遲鈍的問題」

但看紀錄器明明是他自己為閃避臨停車輛未注意後車而往我車身靠近

~不可說是「未注意後方」而是「未注意間隔距離」而這個間隔距離卻是後方車的責任 是你的責任 所以你應該與 機車保持更大的寬度間隔距離「突發狀況」這是後方車該注意的責任問題 如果當時邊線是紅線 你可以不理會對方不合理的要求 讓法院去審理 絕對會有比較公正的判決 因為 其實 那輛臨時停車也有責任


騎車的是個老阿伯85歲(俗稱三寶之一)且為[[無照駕駛]] 事後開兩次調解對方都因故不到 到第三次後 後座乘客跟我跟公司索賠90萬 老阿伯沒甚麼傷跟我要7萬

~要求不合理 可以拒絕調解 讓法院去審理 因為對方無照駕駛沒有提告的立場 而且可以確定對方的駕駛技術有問題 老人的視覺與聽覺的反應能力不佳也是肇事因素之一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沒有考慮老人的反應能力以及老人偏移角度太大的問題 也就是說 關鍵因素是 你要主張~「自己當時有保持安全寬度的間隔距離」 而這個安全間隔被老人錯誤的反應與偏差的角度而改變結果造成的擦撞 」這段文字是這場官司答辯的重點敘述 要讓檢察官知道你的想法

我方公司實際初步估算後方乘客賠償金額是16萬 老阿伯是1萬5
此金額對方說沒辦法接受 請問如果和解金額談不攏 是直接就法院見了嗎?

~這家保險公司的估計算法已經是很寬鬆的政策 如果對方想藉機敲詐而不接受 那麼你就不要理會對方 讓案件轉向法院審理 對你比較有利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肇責部分都是我的錯嗎? 老阿伯難道完全沒責任嗎?

~你頂多負擔7成的肇事責任 對方應該也有3成的責任「無照駕駛」

他如果告我刑事部分我是初犯有可能獲緩起訴嗎?民事部分有可能會判賠比16萬更多嗎? 我真的快煩死了!!!

~其實這場官司的勝敗在於邊線是否為紅線 「是紅線的話可以反敗為勝」以及那台臨時停車的停放位置佔用道路多寬的距離 「公車的行車記錄器可以測量該臨時停車佔用路面的寬度」以此反駁「未保持安全間隔寬度距離」的肇事因素 這場官司未必會起訴 理賠也不會超過16萬 如果檢察官昏庸無能 沒有考慮各種因素 呆板的以法條起訴你 其實你可以提告那輛違規停車過失傷害 告交通隊沒有即時處理違規停車 告交通部 為何容許86歲的老人騎機車 「屬於危險駕駛的不確定因素」讓該負責的人承擔責任 我相信你是無辜的受害者 多數機車都不遵守交通規則 橫衝直撞

先進國家應有的認知 交通事故以路權認定責任歸屬 不是被撞死的人比較大的問題

台灣最大的交通問題是「違規停車」的問題 導致駕駛為了閃避違規停車而偏移方向造成嚴重的傷亡 十字路口的違規停車也會造成視線死角 導致十字路口對撞的死亡車禍 如果違規停車的問題不解決 交通部長應該下台負責

超自然小羊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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