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01659
 韓金恩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我的假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望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的留言
作者: 韓金恩 日期: 2012.02.26  天氣:  心情:
看我的照片
我想我應該不像是會給人包養的吧!
我在我的留言裡看到一封這樣的留言:
我給你生活費你願意跟我交往ㄇ?

這是怎樣?
是要包養我的意思嗎?
以為我那麼好養的嗎?
我很貴的(雖然我是個離過婚的人,也許沒有什麼價值了!)
比不上那些年輕未婚的美妹
要給我生活費?
一個十萬(這是最少的)給的起嗎?

但至少我不像她們那麼隨便
靠著自己擁有的年輕本錢及臉蛋
到處給人包養

唉~要說出這樣類似包養的話,請先做功課
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這樣給你包的
也不是你包的起的.... [X(]
標籤:
瀏覽次數:157    人氣指數:4537    累積鼓勵:21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我的假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無望了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29 00:01
他, 5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7 10:50
他, 51歲,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7 09:54
他,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23:11
他, 4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14:47
他, 53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14:40
他, 4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14:22
他, 53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14:22
他, 4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14:02
他, 4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6 14:00
他, 5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