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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個病人戴口罩、勝過.....
作者: ★☆天涯浪子☆★ 日期: 2008.03.15  天氣:  心情:

一個病人戴口罩、勝過九十九位健康的人戴口罩!

一、落實SARS分級照護
為提供呼吸道疾病更適當的照護,行政院衛生署研提SARS分級照護方案,凡發燒沒有接觸史、沒有旅遊史的病人,可直接到一般診所就醫,而如果有接觸SARS可能病例、到醫院探病、看病、有到過SARS感染區或居家隔離者,有發燒、咳嗽等症狀者,則請119協助就醫,就醫可分初診醫院、複診醫院、醫學中心作分級照護,不要所有發燒病人,一下子都跑到醫學中心,影響真正需要照護的SARS病人,也影響醫學中心的照護品質,衛生署今天(五月十四日)起,規劃完成全國各縣市SARS分級照護責任區醫院,以醫學中心為收治嚴重可能個案,以保障醫療品質,同時也呼籲民眾能配合、支持政府的照護政策。SARS主要是近距離接觸感染,飛沫感染,醫院收治SARS病患,並不會造成院外的傳染。 

二、減少探病、保護自我健康
防治委員會議決議: 
立即要求全國各醫院自行訂定每日上、下午訪客探病時段(以一小時左右為宜),控制訪客人數,加強訪客防護措施,以減少不必要之感染機會。上述措施,亦有賴全國民眾遵守配合,煩請媒體應廣為宣導:}減少訪客停留醫院時間}, 以減少發生醫院感染的機會。 

三、什麼人應戴一般外科口罩? 
1.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 
2.照顧呼吸道感染病人者。 
3.曾與SARS可能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過密切接觸者,由最後接觸日起計算,至少十天內要戴上口罩。 
4.到醫院診所求診者。 
5.醫護人員。 
6.處理食物的工作人員。 
7.大眾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8.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 
9.從疫區回來者。 

四、上述人員當中,什麼人才應佩帶N95或更高等級口罩? 
1.照顧SARS病患之醫護人員。 
2.搬運、處理SARS病患之相關人員。 
3.處理SARS病患屍體之人員。 
4. SARS病患遺體解剖相關人員。 
5.進入SARS感染院區服務之相關人員。 

★★一般民眾在街道、馬路上行走,不必戴口罩。★★

摘自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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