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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他不愛你了
作者: ĐǺĠ™ ♥Ray♥ 日期: 2010.02.10  天氣:  心情:
他不愛你了,

你何必再為了他傷心難過,

不需要再去關心他,

不需要再去為他付出,

他只會覺得你在糾纏他,

你的世界不會因為沒有他就活不下去,

下一個會更好。


這些話,

在旁人看來是很容易說出口,

去安慰一個失戀的人,

並不困難,

但是,

若是事情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想看透想醒悟,

卻一點也不容易,

總是會想說,

也許他還是對你有感情的,

也許你還是有辦法讓他回心轉意,重新愛上你,

即使旁人都告訴你,

他不愛你了,他不值得你去愛,

但曾經深刻付出的感情,

又怎能說收回就收回。

有人說,

提分手的人自己也不好過,也很難過,

但我不這麼認為,

會提分手,

就表示你已無心去經營這段感情,

如果有心,面對問題是應該兩個人一起解決,

而不是將分手當作解決的方式,

當然,有許多例外,

像是施加暴力的人便沒資格說自己是受傷害的一方。


前些日子,

我的上司就問我說交過女朋友沒,

我回答說只有一個,只維持了半年,

上司就說,還好,只有半年感情不會放太深,

當時我不認同,但也沒反駁,只是笑笑而已。


受傷深不深,

不是只看交往的時間,

交往的久而分,只能說是被蹉跎了長久的時間罷了,

受傷深不深,

是看自己對這段感情的執著與付出,

當你將對方當做自己的一切,

把對方當作是這輩子唯一的摯愛時,

即使只維持一個月,甚至只有一天,

那種痛,都痛的讓人心碎!


-----------以上引用自公寓鄰居 -凌星-  網誌-------------

完全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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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04 17:44
他, 33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05 12:08]:

呵呵

 
時間:2010-03-04 10:22
他, 33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04 16:14]:

文哥

當下

我真的想把全世界捧在手上給他

 
時間:2010-02-11 00:31
他, 99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2-10 18:44
他, 39歲,高雄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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