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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大家告訴大家!!!
作者: 好心情 日期: 2006.05.01  天氣:  心情:
生活常識~分享
 > 一旦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 >
> > 正確作法:
> >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 >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
費。
> >
> >
> >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
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
用,在
> >
> >
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
些自
> >
> >
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
是因
> >
> >
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
只要
> >
> >
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
定申
> >
> > 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 >
> >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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