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自己何時何地掉了台新銀行卡,等我要用時才發現卡已掉,
緊急掛失時,已超過24小時,銀行並不承擔此風險 ,也就是說
超過了24小時,我的卡若已讓人盜刷,我必需自行負擔此責任,
還好我的是普卡 ,一查之下,果然已被盜刷了三萬八左右, 銀
行請我先負擔這筆錢,說 他們會追查,若是查出真有其人盜刷,
那麼事後會再將錢退給我。
我先到警局備案,只不過是寫個筆錄,通常警察是不會管這種事的
,因 為案子太小,他們不可能花時間成本幫小老百姓去追查,所以
只是做做筆錄,以證明自己的卡掉了。 接著跟銀行掉閱簽單,發覺
單子上的名字已非我的名字,而且商家確定刷卡人是位三十多的男性
, 因他是在特種行業刷卡,一夜刷了三萬多,但銀行還是要求我必
需先付掉這筆款項, 因為被盜刷這種事,銀行會比我還著急,他們
擔心收不到錢,所以他們會努力去追查線索。我沒有自己去找過商家
,於是我去詢問法院的免費資詢律師, 律師建議我拒絕付款, 由銀行
去法院告我,然後我可以申訴簽單上的名字並非是我的名,而且表示卡
已經變造過,表示偷卡者以犯了偽造文書罪,還有簽單上也有英文,商家
沒有仔細辨清中英文是否相同,所以這是商家和銀行之間的問題,於是
我拒付這筆費用,準備等著上法院,因為是由銀行告我的,所以就算我
輸了,只需付幾百元的訴頌費,若是我贏了,那筆盜刷款項我將不用負
半毛錢,怎麼算都是上法院划得來,於是我靜心等候。
半年後,銀行突然來信通知,此案已解決,那筆款項我不用負擔半毛錢,
銀行自行吸收了,我也沒上法院去,事情就這麼結束了,我雖不知到底
抓到犯人沒有,也不曉得最後是銀行和商家的問題,還是銀行自己吸收,
反正只要簽單不是我的名字,這一點很重要,不管銀行說什麼,我都可以
拒付這筆款項。
所以千萬不要怕麻煩 ,也不要擔心訴訟要花很多錢,只要自己掌握有利
的證據,不見得會輸哦!
以上是一位網友的經歷 他PO出來跟各位分享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