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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尋找目擊證人~請各位幫忙轉發給
作者: 寶寶沒醉只是心碎 日期: 2011.04.15  天氣:  心情:
四月五日晚間十一點左右,在泰山中山路二段(山海關餐廳旁)與明志路三段145巷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造成一死兩重傷,尋求目擊證人。

事發當晚一位媽媽騎車準備載兩個小孩回家,在行經該路口時遭到一輛高速行駛的汽車從側後方、在毫無煞車的情況之下撞擊,三個人飛出幾十公尺遠,三人送醫後媽媽昏迷、腦部出血還在加護病房有生命危險,昏迷指數只有四;哥哥腦部多處出血,隔日下午宣布死亡;妹妹臉部、身上嚴重擦傷,未來不排除整型的可能性。

而肇事者在事發當時雖然留了下來,卻完全沒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或報警,而是一直打電話給朋友跟家人,一個小朋友躺在路中間也沒幫忙擋車,闖禍後只求自保,完全不關心被撞的人傷的怎麼樣。肇事者家人來了後更加的可惡,明明看到人還躺在地上等救護車不但沒上前關心傷勢,反而一直跟肇事者說不要怕不是你的錯,還跟被家屬嗆聲說等警察鑑定就知道不是我們的錯了,怎會有這種王八蛋,到底是不是人啊!

交通隊鑑定出來了,說摩托車已經過完馬路了,如果你有看到只要稍微閃一下下就會閃過了,你卻說一路都是綠燈所以沒看到。有走過那個路段的人就知道,不可能一路都綠燈,檢察官都說是你錯,你卻一直推說她闖紅燈,你的時速保守估計至少也有破百,如果不是開那麼快也不會這麼嚴重。


現在突然間冒出了兩個人自稱是目擊證人,說要留著作證是受害者闖紅燈。問題一:你們說你們跟在撞人的那台車很後面,那你們怎麼確定是她闖紅燈?問題二:問第一時間怎麼沒看到你們在現場,而是隔了一段時間你們才出現在現場?你們卻回答:因為你們到前面繞了一圈才回來要作證。問題三:一般人看到車禍會特地再繞回來嗎?如果你們是如此熱心之人,看到車禍當下就應該停下來幫忙,想一想要回來也應該是要幫忙車禍現場,怎麼會是特地回來做證?。突然出現的目擊證人,有人會覺得真得是陌生人嗎?


媽媽還在加護病房等奇蹟,妹妹還在治療、驚嚇中,一個幸福的家庭就這樣毀了。當晚有經過那個路段的駕駛朋友們,如果你們有看到當時的狀況,請你們發揮你們的正義感、同理心出來告知家屬真象,如果是你們的家人發生這種事,你們也會希望有人可以告訴你們當時的狀況吧!請不要讓這種沒有責任感的人逃過法律的制裁,我是受害者的家屬,如果你是目擊者請與我聯絡0981-717700或與受害者的先生連絡0989-319384 我們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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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6 14:16
他, 48歲,彰化縣,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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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5 20:55
他, 55歲,南投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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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5 15:27
他, 46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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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5 12:09
他, 4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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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5 12:06
他, 4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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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5 10:50
他, 4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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