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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9歲童未入學 母稱早遺棄賣場
作者: Je suis 小蝴蝶 日期: 2012.08.30  天氣:  心情:
依戶籍應為九歲的陳姓男童遲遲沒有入學,高市警方約談陳姓生母,她聲稱九十三年與顏姓生父將孩子遺棄在桃園縣賣場,顏男辯稱未參與,但桃園社會局初步查閱電腦資料無該案件,警方懷疑兩人說詞避重就輕,已函文桃園社會局調卷深入調查。

高市三民二分局鼎山派出所執行青春專案調查中輟生,發現陳姓男童本該在三年前讀小學,但至今都沒有報到,因生母的戶籍為租屋處且早已搬走,男童生父資料註明「父不詳」,專案小組費盡心力,找到其親友說服她到案說明。

二十九歲的陳姓女子表示,她與男童的顏姓生父是國小同學,九十二年七月生下男童,原本兩人要結婚,但顏的家人得知她從事八大行業後告吹;她坐完月子搬離顏家,獨自照顧小孩,九十三年十一月間,因她已無經濟能力,找顏男商量,他卻說沒辦法扶養,所以兩人決定「丟掉兒子」,由顏男騎機車載母子到桃園縣賣場,將兒子遺棄在玩具區。

陳女痛哭流涕說「很後悔」,當時兒子穿水藍色吊帶褲、灰色上衣,身體特徵是有明顯的大小眼、皮膚黝黑、右臀有一個銅板大的胎記,九十八年間曾打電話到桃園社會局及警政單位查詢,得到的回覆是「沒有」。

因陳女的現任男友不知道她生過小孩,她還大言不慚地拜託警方趕緊調查清楚,否則沒辦法結婚。警方日前約談顏男,他否認與陳女共謀丟棄小孩,辯稱是陳女載去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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