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87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492257
小蕃薯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7年5月5日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開口就要3萬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車禍記事
作者:
小蕃薯
日期: 2007.09.12 天氣:
心情:
昨天晚上在回家ㄉ路上
跟一台機車發生事故
因為對方紅燈停在我逆向停在我ㄉ車道上
所以一轉過來沒看到就給他撞上去
可是有某位認識警察說這次是我不對
因為它是靜止不動ㄉ肇事原因是我去撞他
台灣ㄉ交通法規真是好笑
亂停被撞還沒事規規矩矩開車ㄉ卻有事
去派出所作筆錄ㄉ時候
警察一直要我們私下講一講就好ㄌ
因為他說對方有受傷它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警察還說因為對方受傷ㄌ如果上ㄌ交通法庭法官會比較向著她
台灣ㄉ法律真是好笑弱者永遠是對ㄉ不管他今天犯ㄌ什麼錯
我現在可以了解到為什麼砂石車不管對錯一定會把人撞死ㄉ原因ㄌ
因為死人是不會說話ㄉ
生活在這ㄍ法律毫無是非對錯ㄉ國家
還是自己小心點好
現在我已經交由保險公司處理ㄌ
各位要記得以後騎機車等紅綠燈可以隨便停因為你只要靜止不動你就是對ㄉ(警察說ㄉ)
標籤:
瀏覽次數:
521
人氣指數:
1321
累積鼓勵:
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7年5月5日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開口就要3萬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9-12 22:28
她, 41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7-09-12 22:58]:
警察講ㄉ沒錯
即使你只有千分之ㄧㄉ錯
誰叫他們今天有人受傷
這樣你就輸ㄌ
台灣ㄉ法律是保護裝可憐ㄉ人
不是保護有理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