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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東窗事發─離過婚
作者: 小芸 日期: 2011.03.25  天氣:  心情:
最近家裡的氣氛不太平靜!話說我弟是個離過婚的人,且育有一子,他現任的女友也知道這件事,也可接受。但由於他女友家比較傳統保守,因此他們一直還未讓她家人得知這件事。但好巧不巧,有天我爸去體育場散步時,巧遇一位婦人,她問起說我們家沒做生意了,我媽媽退休在做什麼?我爸不疑有他,就很直接回答「帶孫子」。之後婦人才表明,原來她是我弟女友的媽媽,我爸不覺得有什麼。誰知幾天過後,我弟女友的媽媽質問她,那是誰的小孩?這下瞞不住了。可是這下不得了了,她爸馬上打電話警告我弟,從今以後不准在與他們家的女兒來往,請我弟離過婚的,去找離過婚的人,不要去害他們家。為了此事,我爸很自責,不知後果會這麼嚴重,但該來總是要來,總不能等到要去提親時,才讓對方家長知道吧!或許站在她父母的立場上,會反對是必然的,因為保守的世俗觀念,但也不代表離過婚的人,都是不好的人,否定所有一切。或許曾經有段失敗的婚姻,才會懂得更珍惜不是嗎?重要的是兩人生活的那種感覺,再者就算有小孩,也不是罪過啊!孩子是無辜的,離婚後他願意負起責任照顧自己的孩子,這才是好男人吧!因反對而反對,離過婚加上小孩,離過婚的人都是壞人嗎?看我弟那麼痛苦?卻也幫不上什麼忙?算算這是第幾任女友,又是被家裡得知他離過婚有小孩,但願別又是分手收場。但願這一個能堅持住,守護屬於他們的愛情,經得起考驗,祝福他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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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09 19:58
他, 46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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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3 16:35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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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22:57
他, 50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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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2:41
他, 40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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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1:25
他, 47歲,彰化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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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20:58
他, 53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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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15:47
他, 48歲,南投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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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6 13:53
他, 47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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