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被大姐強迫中獎跟她和她男友去逛鹿港~~
(雖然我有跟她講不跟~~~~顯然她不接受我的說持:不想當電燈泡!!)
還好住鹿港附近的堂姊跟姊夫有要出來跟我們一起逛~~
(雖然她們結婚了~~我這燈泡夾在中間還是很亮...)
(雖說我姊男友說他不介意我跟去~但是誰不想跟女友約會時還多了個燈泡~亮在那,而且要做什麼親密的動作都不方便了也沒氣氛跟心情..)
在那拜拜吃過明產的晚餐後,我們隨意逛逛~~重點就是我姊下車時外套沒有帶出來,而且她穿的很薄一點都不保暖..
而她男友也是薄薄的上衣~~成了冰手二人組!!
我跟大姊感情好~~看她不要我脫外套給她穿只好拉她的手加減多個暖意...
(一路上我兩手拉著手東逛西看,我想跟在我們後面的他,如果有注意到我的小動作,應該會覺得很不是滋味吧)
(這本來是情侶們的親密動作,再說要不是他也沒穿外套,牽手這對他來講是件福利,也輪不到我來做~)
(我只是想明示他,1.要多多注意關心留意女友,雖然我姊有點大而化之但2.對我卻是很照顧,或許她覺得這就是身為大姊的責任吧!卻會忽略了對她自己的身體照顧..)
(雖然我姊不介質他抽煙:只要不是對著她面前抽,但她也提議勸他戒菸..3.女友好意的話要聽~尤其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勸說...在意的事如果心存僥倖想拖的男生,別以為就算兩人有結果結婚了~人拐到手就可以大刺刺的抽菸,把戒菸的話撇在一邊當耳邊風的人,遇到我姊哪種強勢的人就會踢到鐵板,更者要不是關心在意,誰理另一半要怎麼糟塌隨意對待身體,哪天耳邊話不說了,如果沒有火山爆發那就是灰心+放棄囉..我想不會有人想讓在意自己的人把他當作不相關不在乎的人對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