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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要電話
作者: 魚◎妞妞◎ 日期: 2007.12.20  天氣:  心情:

請自備紙筆


別讓老娘一手扛著食物還一手得掏包包找筆拿紙


昨天聽到一個慘痛經驗


千萬別拿發票

噴了也沒辦法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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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20 22:17
他, 39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2-20 20:50
他, 37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1 01:37]:



不過昨天又碰到了..哈哈

 
時間:2007-12-20 19:37
他, 39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2-20 17:27
他, 37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0 18:33]:

好問題

有人超在發票上

然後發票就拿去對了 就不見了XD

 
時間:2007-12-20 16:38
他, 39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0 18:33]:

不是說沒關係了

敢再對我寫的東西提出質疑?

 
時間:2007-12-20 13:46
他, 47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0 18:32]:

有80%的機率會是假的喔 哈哈

 
時間:2007-12-20 13:25
他, 39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0 18:32]:

路人甲
不過俺通常只給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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