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9日早上,我剛起床,要到浴室盥洗,才走到客廳,門口忽然傳來急促的敲門聲,原來是我二姐的同事,我們才剛開門,他喘氣呼呼地跟我說,我姊被撞躺在路中,我一聽完,傻眼了,愣住了,我手足無促得不知所措,喃喃自語,怎會這樣,怎會這樣。
後來到了醫院,一個心上下不安,整個呆坐在椅子上,醫生跟我說叫我要做最壞的打算,住院五天依然腦死,醫院跟我討論是否能將我二姐有用的器官能否捐出,我想人已搶救不成,那人還留那些器官有何用呢?
到最後還不是化成一堆灰燼,留有何用呢?於是我同意院方的處理,把我姊還能用的器官全都捐出,好讓一些需要的人能延續他們的生命,最後只留下皮膚和骨頭沒捐,辦完我姊的後事,隔了幾天,我收到各醫院的來函,原來是感謝函,受贈家屬拜託醫院寄來的,頓時我感到好窩心,好感動,我覺得我這一輩子作的最正確的決定,雖然我姊已去世,但我完成我姊生前所對我得遺願,姊妳的精神常在弟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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