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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交往ˇ
作者: 毛毛 日期: 2010.04.14  天氣:  心情:
我想兩個人會交往會相愛
就是要彼此接受和信任芭?
彼此接受的意思是你愛對方的方式
對方是否可以全然知道你所做的 不然你儘管付出的在多在棒
還是功虧一簣阿!

而且在一起了
就必須認同對方的一切

交往就是結婚前的練習
相處總比相愛難

每一段愛情都要認認真真的愛
即使...不是轟轟烈烈
即使...不是快樂結局

至少你認認真真的愛過
你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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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19 00:33
他, 31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1 13:35]:

對阿!!
說的好阿!^^

 
時間:2010-04-14 19:46
他, 41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15 10:28]:

沒欸..
我是沒人要的毛毛
哈哈

 
時間:2010-04-14 14:46
他, 99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15 10:28]:

卸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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