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正式上路,只要25歲以上、未滿65歲民眾,沒有參加軍保、公教保險、勞保的民眾,例如家庭主婦、沒有勞保的企業雇主、五人以下公司工作未參加勞保的勞工,將強制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每月繳交674元保費,年滿65歲時,就可按月領取國民年金直到過世。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指出,許多家庭主婦進入家庭前,在職場工作都已有勞保年資,但因為尚未達到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就離開職場,因而變成無效的勞保年資。
林由敏進一步說明,勞保條例修正後,勞保的無效年資可以和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可以合併計算,只要合計滿15年,未來還是可以按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
例如今年60歲的王媽媽,投保勞保11年,因為家庭關係離開職場退出勞保,假設王媽媽之前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為3萬2,000元,10月1日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王媽媽因為仍不具備勞保身分,就成為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只要參加五年,年滿65歲就可開始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的老年年金。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王媽媽之前還有11年的勞保年資,兩者合計已經有16年年資,已經符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必須達到16年的規定,所以王媽媽不但可以領取國民保險的老年年金,還可以領回勞保的老年年金,兩個保險的年資都不會平白浪費。
林由敏分析,以往投保勞保10餘年的民眾,因為勞保年資低於15年,無法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國民年金開辦後,就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累積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兩大保險年資合併計算,晚年退休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