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很戲劇性的就跟筆友同居了 本來是在信中說快結束通信前 不知道管理員那渾蛋會怎麼結束 是會告知彼此住戶號碼或者是 什麼都不說就結束了? 所以我跟筆友說 那這樣好了 反正快結束前 我們通信一次就寫一次住戶號碼 這樣寫到第6封 我們就知道啦 誰曉得 那粗神經的女人 看也沒看清楚遊戲規則 下一次通信就把住戶號碼跟我說了 當然啦 我也是普通人 所以我就普普通通的輸入住戶號碼按下搜尋 結果 ...... 30歲 Orz 小姐~我服了妳 完完全全被妳騙倒了 妳那很白目的注音文 一直讓我以為妳不過是個小鬼 結果沒想到是大鬼 嚇死我了 所以摟 禮尚往來 我也把住戶號碼跟她說 然後很戲劇性的...呵呵 話說回來...之前通信因為同居都沒了ˋˊ 搞啥ㄚ... 昏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