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每個人能勇敢一點,爭取自己的愛,
擇己所愛、愛己所擇,老是回憶曾經的曾經,
不僅委屈自己,也傷害了那些用心對你的人。。
就是因為太愛他了,所以我不忍心看他痛苦,
當他提出分手時我尊重了他的選擇。
至少,一個人能夠得到幸福總比兩個人都痛苦來的好;
至少,他願意送我這枚戒指去紀念我們曾經美好的過去;
至少,我跟他以後還會是好朋友,是不是?」
如果相見是一種緣份,
那麼分手是不是就是早就安排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