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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動心不動情~~~
作者: 粉>美ba狼by美<紅 日期: 2011.01.09  天氣:  心情:






動心不動情~~~




分類:男女之間

2011/01/09 15:47


動心不動情~~~ 分類:兩性關係學習篇 2011/01/06 17:56 《這一段的作者是男生》 有種女生讓我很喜歡,卻不忍動情,跟那種女生在一起時,會有種溫暖的感覺, 那感覺並不出自激情的感動,而是來自於彼此心靈的了解, 真的,跟那種女生在一起時,你不會當你自己是個男生,你們只是聖潔的分享, 彼此心中的感動和心靈的交會。沒錯,當你發現她的心和你是如此貼近時, 常會想給她個結實的擁抱,但當接觸的一瞬間,相視一笑,有些東西是比愛情更珍貴的。 這種女生當女朋友是種浪費,我害怕她做的我女朋友後,我必須每天守著電話等著她的聲音出現, 我害怕我必須說些黏膩的話哄她,更加害怕現實的束縛,會限制住純潔的心。 這種女生,我真的好喜歡,但我不動情,愛她,但遙遙的守護著她,喜歡她,卻不佔有她。 這種感覺真棒,既不用為情所困,為她的行為控制自己喜怒哀樂,又能享有心靈的交融。 有很多人都為交不到女朋友所苦,但有女朋友真的很好嗎? 與其狂烈的追求,相戀如蜜,還不如交個好朋友,淡淡的,卻很甘美。 《這一段的作者是女生》 有一些男生,很令我動心,但不動情。 怎麼說呢?因為他們給我的感覺像朋友,真正的朋友。 我可以和他們很坦誠的談論彼此的愛情觀、婚姻觀,以及種種的人生問題。 在他們面前,我會忘記自己是女生,就不會撒嬌、嫉妒、耍心眼,我和他們各站在天平的兩端。 我們可以一同看電影、郊遊回來,在車站揮揮手,各自等自己的車,走自己的路。 這種感覺好極了!我覺得自己很有尊嚴,人的尊嚴。 信不信?跟這些男生相處在一起,甚至比跟同類的女生相處來的愉快。 女生的聚會,是黏稠稠的,像一鍋濃粥,溫暖在胸,但是吃多了會撐,一眨眼又餓, 簡直沒什麼營養可以吸收,而且很多女生都為情所困,談來談去總是心有千千結, 別人管也管不完。 跟這些男生相處,就像一同「溫一壺月光的酒!」是給彼此的心靈加養料, 讓彼此潛在的才能發酵,揮發靈魂的芳香。 真的,這些男生所散發出來的生命活力,深深感動著我。 不可否認的,當我好不容易從「瓊瑤」跳到「蘇偉貞」, 他們早已背著「唐宗毅」和「牟宗山」回頭來等我。 我很驚訝,他們不必從文字、故事的迷林披荊斬棘,就能一眼洞穿人生的奧祕, 甚至開始為旁邊的同行者掌燈。 能結交有智慧、理想與熱情的朋友,是人一生莫大的幸福吧! 我是這樣著迷於他們高貴的氣質,也感謝他們把我當「朋友」看待,不因為我是女生, 就隨便說些甜言蜜語來哄我,或者根本不睬我。 如果,追求人生的伴侶也必須如此相知相惜,那我實在捨不得把這些男生當成男朋友。 我害怕一旦變成男女朋友,我就會計較他不送我回家、他不說些好聽的動心話, 他寧可送我「尼采與上帝」也不送一朵小花......我還擔心,從此他只要我乖乖的陪在一旁, 微笑地看他在眾人間侃侃而談;我發問的機會都沒有,遑論有所質疑。 似乎兩人之間只要滲入感情元素,氣氛就不一樣了。比如去看一場好電影, 有幾對情侶在互相依偎陶醉之餘,還能正襟危坐的討論那場電影的成就? 在無聲勝有聲的時刻,那實在太無趣了。 何況,男女朋友總會嘔氣,甚至最後各奔前程,這就更無趣了,愛情消逝,友情也跟著淡漠。 說什麼「我們仍然是好朋友」,都是鬼話!就算這不是一廂情願找台階下, 而是雙方共同的心願,這心願也太殘忍一點,何苦把自己逼到那麼窘迫的境地! 分手而後重逢,能說些什麼呢?「縱使相逢應不識」,尤其是當對方的身邊又多個人的時候。 對這些男生,我的確是心動而不敢、不忍動情。 唯恐不小心逾越分際,徒惹一身煩惱。 當然,偶而會有那麼幾剎那,會情不自禁、悄悄地流露愛慕之意,他感覺到了, 我也感覺到了,但是雖然只是輕微的感覺,當我們抬頭再看看澄澈的天空, 以及對望彼此無私的眼眸,我們知道︰有些東西會比愛情恆久,更值得我們追求。 這種默契,是屬於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 男朋友或是丈夫,都是另一個封閉而完整的圓,對我這個圓來說, 可能是相交、相切或重疊,甚至根本在另一個空間,八竿子也打不興的。 無論如何,我在他面前,還是要保持一個圓的形狀,把自己紮成一個花球, 隨著愛情的頻率跳動。 可是在這些男生、這些朋友面前,我卻可以鬆開五花大綁,成為一條無限延長的直線 因為不用費心去畫一個圓,或是費心去和另一條直線相交叉,我們只是各自奔跑, 志同道合就彼此吸引成為兩條,甚至一組平行直線,也許不屬於同一個平面, 但是彼此知道、看得見、互相扶持、互相敬重。 我期求這樣的友情,這樣的男生令我動心而不動情。 親愛的朋友~看完你(妳)想到誰呢?? 地球上將近有六十億人口,我們可以擁抱的人有多少?可以牽手的有多少? 可以講話但不能碰觸的人有多少?擦身而過又是多少? 有時候真是覺得,可以進到自己內心的人, 如果用手來數,是不是一隻手就夠用了呢? 如果可以選擇,我寧願退化變成猴子, 一堆一堆的依偎在樹上、躺著一起曬太陽、吹風、看人。 一樓「店面朋友」 我發現人際的心靈裡有許多不同的空間,具體一點說像是不同的樓層! 一樓的是「店面朋友」,通常二十句固定的話就夠用。 例如:你好嗎?吃飯沒?去那裡?好漂亮! 還好啦!沒什麼!就這樣! …每個人看來都很平穩、安定、滿足和成熟。 二樓是「客廳朋友」 可以坐在一起泡泡茶八掛一下政治經濟、新的商機、 最近的媒體新聞、樂透彩券…大家可以一起哈啦打發時間, 可以繞過每一個人內心裡的孤獨,然後覺得自己好幸福。 三樓「廚房朋友」 「廚房朋友」在三樓,就是可以剖腹談心的那種。 這類朋友如果是女性族群,就會有一堆笑聲或幾把眼淚來做收場。 然後覺得自己充分被對方所! 了解,人生一點也不寂寞。 四樓「臥室朋友」 四樓是「臥室朋友」,可以親密、做愛、觸摸的朋友。 有些臥室開著傳統的日光燈,一切依照傳統的規矩來進行。 有些臥室總是把燈關上,可以自由地幻想和投射,各自編自己的夢。 也有很多裝進口燈的。 不管裝哪一種燈,通常臥室都具有一種隱藏性的魔術電力, 懂得怎麼用開關的人,你的室友就是「伴」, 常把開關開得不是時候的人,那個伴就有可能變成「絆」喔! 老天爺最聰明的地方,就是教你做這種魔術的主人。 頂樓陽台「緣分朋友」 頂樓的陽台,一般是空在那裡,沒有被設定要怎麼樣? 這種朋友屬於「緣分朋友」。 有時飛來一隻鳥,有時吹來一根草,堆積一些泥土, 落下幾顆種子,你不知道它在什麼時候會開什麼花? 當然沒有期望要結果實。也許一陣雨來滋潤了心靈,也許颳起風吹亂了寸心。 無意間闖上來的人,有人走得快,有人走得慢, …這個屋頂看起來也許是空空的,但是你知道它不是空的,它裝滿了「曾經」。 這些曾經偶爾會在夜空下跑出來陪你,也會幫你記錄歲月, 它們也許就是你用來拉近兒孫距離的話題, 這些曾經使眼角的皺紋回憶出當年的心情而變成許多故事。 我習慣用一秒鐘穿過店面,兩秒鐘經過客廳,三分鐘停在廚房一下, 四個小時在臥室裡睡一覺,花五天的時間在屋頂等待, 等待老天爺給我生命中帶來的驚奇和美。 我經驗到有的時候當眼睛裝滿感恩的淚時,就會忘記六十億人口的事, 而常常一點點小小的感動,又會使我覺得好像可以擁有一切, 擁有這整棟樓的朋友和心情。 愛經不起等待 三更半夜電話鈴突然響起,我像沒頭蒼蠅似的跌跌撞撞奔向電話, 拿起聽筒,對方已經掛斷了。 他媽的,就算打錯了,好歹也該說句對不起, 我一時之間心裡很空,有種酸酸的失落, 彷彿心裡有些塵封的回憶又被觸動, 不知道是放下電話好, 還是自己再胡亂做些什麼,打發時間和寂寞。 躲回床上,我真覺得冷, 想起了自己久別的戀人,一直想到失眠。 去年秋天,有一次她打電話給我,要我去找她。 我到了她家門前才發現她一個人坐在台階上,眼睛紅紅的。 沒等我問怎麼了,她就衝過來一把抱住我的脖子, 說﹕"沒家的感覺好可怕。" 於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往我身上擦。 我不明所以,只是盲目的擁抱她,告訴她﹕"你不會沒有家的。"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誤把自己反鎖在門外。 她有一雙很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巴。 就算是站在你的面前,就是這麼一個普通的女孩﹔ 如果走入人群中,立刻找不到她的身影。 可是我依然愛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給我的唯一的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她穿著我送給她的白色T恤。 那也是我們相識三年中,我曾送她的唯一一件衣服。 僅僅四十塊錢,是逛路邊攤時隨意買來的, 可是買過後,她久久不肯穿,我一直以為她不喜歡。 在我的威逼利誘下,她終於承認是"捨不得穿",因為是我送給她的。 面對這樣一個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動。 可是我卻不知道該如何去回報她的深情, 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清楚我自己。 或許我也從未想過要去對她說些什麼永遠的誓言, 跟她在一起的時光都是甜蜜的。 夜深人靜,我輕輕撫摸手中的照片,不願放下。 淚一滴滴落在照片上,來不及擦乾淨。 我覺得用"自我感覺完全錯位"這句話來形容自己一點都沒錯。 不論是我激動還是我平靜的時候,我都不太懂得如何解釋自己。 相識三年多,她終於向我提出了分手。 理由只是﹕在我身邊,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覺。 我知道自己很想挽回,可是不知道該如何去挽回。 我知道她並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但我卻沒有再多問, 只是覺得心很痛,很痛,痛得自己幾乎無法承受。 我忍住心裡的天崩地裂,平靜的吐出一句話﹕ "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話,那好吧。" 那一刻,她望了我很久,眼神中有一種失望和的複雜, 我覺得自己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 當她轉過身大步離去,我知道自己再也無法將她喚回。 是否相愛的人,永遠都只能像兩列平行的火車, 只有擦身而過的緣份。 他們在相愛的時候,忘記了去傾訴。 他們在等待,等待對方先說出來。 可悲的人,為何要如此高傲﹖為何要如此固執﹖ 我們的故事本該到這裡就結束了,劃上一個平淡而又無奈的句號。 可是沒有。分手的一個多月後,她出了車禍, 從來都習慣,這樣的事發生在別人的世界裡。 可是它這次實實在在的發生在我身上,發生在我眼前, 奪走了她,我的愛人,這個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和她同校的一個好朋友把這件事告訴我之後,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 接著我扶起他,"我說哥們,今天可不是四月一號 ,別跟我開玩笑成麼﹖" 他沒有怪我,緩緩向我說出她出殯的日期。 我只知道自己雙腿一軟跪在地上,其餘什麼也不知道了。 我和她相處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長很長。 出殯那天,我只能遠遠地跟在她親屬們的身後, 淚水滂沱的我終於明白,為何當初她那樣的依戀我。 當時的我,肝膽俱裂,我多想再擁她入懷中。 再拉住她的手,讓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 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覺。她永遠地走了。 出事後的日子裡,我每晚都做著同樣的夢,醒來後才發現, 我的枕頭已經濕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我的感覺再次錯位。 我躺下,在身邊留出位置,讓我的愛人就睡在我身旁。... 我親愛的朋友,或許你們比我經歷的事要多的多。 可是,聽我一句好嗎﹕能珍惜就珍惜吧! 她向你要的,或許只是一種歸屬感。 如果你真的愛她,請你一定要把你心裡的話說給她知道。 讓她從心底裡有個依靠。 好姐妹們,或許妳們也經歷了很多感情。 可是,聽我一句好嗎 ﹕能珍惜就珍惜吧。 妳向他要的,要明白勇於表達出來。 如果妳是愛他的,把妳心裡的話說明白, 讓他知道用妳能懂的方式去愛妳。 因為,愛經不起等待… (網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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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0 03:16
她, 36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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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0 01:56
她, 36歲,台中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09 22:16
她, 99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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