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不知道在哪裡聽到一句話。 "幸福就是,得到想得到的,還要能夠享受所得到的" 我們家有一個業務,他本身就是一間化工廠老闆。 身價也有好幾千萬,但是小氣成性。 連停車費都要省,寧可開到更遠的免費停車格,再慢慢走來我們家跑業務。 而且他年紀也不小了,五十幾歲。說實在早應該要過了拼命三郎的年紀了才對, 但是就是因為個性關係,所以仍然是這麼摳。 所以,上面那句話,舉例來說, 你賺到了錢,也要能受享受花錢的樂趣,才叫作幸福。 新聞有報,一個外國人,中了樂透台幣約4.3億, 就開始過著退休生活,買豪宅,請管家,顧司機。 後來因為沒事作,就開始酗酒,結果老婆跑了,朋友走了, 最後死於心臟病。 像這個人,就並沒有學會如何享受他所擁有的, 其實他大可以去培養其他興趣,以前想學畫畫,釣魚,高爾夫沒時間學? 現在就有大把的時間讓你去學,怎麼可能會因為沒事作而只學會酗酒呢? 對於愛情,你說幸福是什麼? 我說,幸福就是,愛著你愛的人,以及享受他對你的愛。 聰明的女孩,你應該會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