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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對照
作者: 找可以互相扶持共渡此生的 日期: 2008.11.14  天氣:  心情:
好康」貪不得 領百元吐千元 提百次判3年
更新日期:2008/11/14 04:34 潘建志/屏東報導


要一百給一千,這種「好康」貪不得!顏姓退休警察今年二月一連三天,發現提款機出狀況,提領百元鈔竟吐出千元鈔,他未立即退還給銀行,還認為機會難得,連續不斷操作一百回,共溢領了七十九萬五千六百元,結果被法院依詐欺罪接續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顏光裕(五十歲,屏東縣人)的女兒,今年二月廿六日下午五時許,在竹田鄉連成路上的華南銀行提款機提領五百元,沒想到提款機竟然吐出五張千元鈔,她見獵心喜,馬上再提領五張千元鈔。
 
回到家後,女兒馬上告訴顏光裕這件事,顏某不但沒有斥責女兒,馬上又飛奔到該提款機,領出了卅三張千元鈔,直到帳戶只剩七塊錢才作罷。
 
隔天起顏嫌又陸續到該提款機提款,甚至帳戶中存款不足,還往來奔波於潮州和竹田間的郵局及銀行,先將現金存入再行提領,總共操作一百回,合計溢領了七十九萬五千六百元。銀行發現後報案,從監視錄影帶、出款紀錄等資料,查出顏某涉嫌,但顏某辯稱只領百元鈔,未領千元鈔,堅不認罪。
 
法官認為顏光裕侵害他人財產,毫無悔意,又不知糾正子女錯誤行為,以身試法做錯誤示範,應予懲戒,處三年有期徒刑。
 
鄰居則私下透露,該提款機出問題,附近許多民眾都知道,不過當時溢領的錢,大家事後都還給銀行,唯顏光裕未還,才自陷法網。
那對照貪污10億以上的阿扁就叫做政治迫害.政治追殺
市井小民就不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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