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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個人 一段情
作者: 閔βαβγ~♂ 日期: 2008.05.31  天氣:  心情:






一個人 一段情
我想 這也是我一直都在單想狀態的原因吧


太多的保護色 包圍著自己
原來 這些保護色 只是單單的 保護當下的自己


努力思考 這一切 為什麼變化那麼大?
原來 這一切 來的太快 去的也太快。


                  何時 我們該珍惜 原有的彼此?






單純的以為 我是天真的小孩
單純的以為 我只要付上我純真的微笑 你就是我的
單純的以為 我只要抱著你我就擁有全世界




                  這單純的自己,總是被現實打敗著。




微笑 讓我更珍惜我自己
擁抱 讓我更滿足我自己




           夢裡 我知道 你是屬於我一個人 那就夠了










就當某天 我在看一本書 他有個小標題:『男人偷吃的心態』




  『為什麼有些男人就是愛偷吃?』


  妳問這個問題就跟妳問『公狗為什麼看到電線桿就會抬腳』是差不多意思的。
  很抱歉,我必須沉重的告訴你:
  會偷吃的人通常是『樌犯』,如果妳的男人會偷吃,那他就有九成的機率會一犯在犯,
  剩下的一成是他找不到機會再犯。


  但是男人會偷吃並不代表不再愛對方,有些男人基至會藉由偷吃的罪惡感,來讓自己更
  加珍惜對方、愛護對方,然後不斷的催眠自己:偷吃是為了要愛你……所以請記得:
  『妳收到的禮物越大,可能代表他桶的樓子越大……』


  『那為什麼你們男人愛偷吃,卻又不懂得擦嘴?』


  
我得承認男人在偷吃的當下,應該都只剩下半身在思考,就算有用腦子的,通常也已經
  精蟲衝腦,導致沒法思考。
  所以大部份男人偷吃後所遺留下來的線索,鐵定比他吃飯掉的飯粒還多,像是床上來路
  不明的頭髮、垃圾桶裡還遺留前晚用的保險套、手機簡訊或通話紀錄太乾淨或是笨到根
  本沒刪掉……等等的線索。


  女人個個是福爾摩斯,要抓我們男人偷吃的方法,信手拈來就是一把。
  有的女人會檢查保險套用量,甚至還會做記號,慎防男人會再買來補貨。
  有的女人會觀察床單是否有異狀,聰明點的還會記錄床單的更換周期。
  有的女人會定期檢查對方的手機,厲害點的還會直接訂閱『費月通話明細』
  有的女人則是以收集發票對獎為由,行掌握對方每日行蹤之實。


  其實男人自已非常清楚,女人個個是福爾摩斯,而自已絕不是亞林羅蘋。
  

  會這麼犯賤,膽敢一再偷吃,多半是存著僥倖、賭一把的心態,要不然就是妳一再的容
  忍與原諒他,養成他『被抓到也無妨』的壞習慣。


  就像一個長輩告訴我的,只要你認定這女人夠愛你,就算已經被『抓猴』,當場捉姦在
  床,只要打死不認帳都有可能混得過去。


  無論你是要說躺在旁邊的女人其實是逃犯,而你真是倒楣,不要心被她挾持,還是被她
  劫財又劫色。還是要說對方其實是來幫傭的,因為正要幫你洗衣服,所以才會脫光光,
  正巧被妳碰見……總之打死都不承認,這女人如果真的愛你,包準會沒事,不準不用錢。


  偷吃,對男人而言不過只是想證明自己魅力與存在感的手段。


  我問過幾個男性朋友:『如果有機會和辣妹來個一夜情,而且保證不會被發現的情形之
  下,你會不會偷吃?』
  答案用我的腿毛來想也知道,當然是全數通過:笨蛋才不要啊!


  我接著問:『如果你與辣妹的一夜情被抓到,你會怎麼辦?』


  結果已婚的男人全都會想盡辦法尋求老婆的原諒,絕對不會為了外頭的狐狸精毀了家裡
  的觀音廟。而未婚的男人大都表示會以對方的反應來判斷,如果女方咄咄逼人,那很可
  能會順勢而為,乾脆一刀兩斷。
 

  事實證明,只要是男人都有可能會想偷吃,沒有的只是他不敢或是根本沒機會。會偷吃
  的男人跟沒偷吃的男人,差別只在於能不能控制自已……


  所以,女人們還是繼繼續當妳的福爾摩斯吧。




                          轉載:『為什麼找不到好男人?』











看到這,我的腦子裡滿滿想的都是他
一個不小心走入我世界的他


你曾說過,我是你第一個…也會是最後一個
我曾懷疑過,也許我是你第一個…但 我不可能是你最後一個




是也非也。
我想 一切的答案 在他心中
至於我 也許 就這樣 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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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04 13:43
他, 42歲,台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4 13:48]:

ㄎㄎ~~

我…試著。

 
時間:2008-06-02 11:17
她, 36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2 14:42]:

ㄎㄎ~~

出軌該打。


嗯~謝謝妳!

 
時間:2008-06-01 18:37
他, 51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1 18:40]:

酷,我覺得對。

只是文章說的比較淡而以


不管男女 偷吃…是大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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