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7,54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953328
周茂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金價失守1600美元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五大都會區房市變天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加減法原則 & 討感情債
作者:
周茂
日期: 2012.05.11 天氣:
心情:
洪小鈴5年前捲入隋姚戀,對現今隋姚王三角,她似有感而發的在微博轉貼一篇語錄:「男女戀愛是加減法原則,男生是減法,一開始看上去每個女孩都100分,發現缺點就慢慢減,直到不及格,就分手了!女生是加法,一開始看男生都比較低分,相處後慢慢加分,愈來愈愛,所以傷得最深的大都是女生。」並寫下「女性是最偉大的,男性要好好珍惜啊」。
姚到大陸拍《麻雀愛上鳳凰》時,傳出與洪交往,回台後,姚隋復合,他「急甩」洪,3個月就玩完,洪傷心的在夜店喝醉痛哭。去年姚和王交往4個月後,又和隋復合甩了王,做法如出一轍。洪之前不開心當年莫名其妙被捲入三角戀,批姚炒新聞,痛批「缺德」。
5年前林韋君與姚演《太陽的女兒》,也傳出兩人背著當時另一半劉至翰、隋棠到墾丁衝浪,她昨力撇姚,「為避嫌我們早不連絡了,他的電話都沒有,朋友都談不上。」她情史豐富,劈腿傳言不斷,隋姚情變,兩人關係再被提起,她氣說,當時只是請姚幫她介紹教練,確實在同個地方出現,但沒一起衝過浪。
已婚鄭姓男子當「火山孝子」,送出近三千萬元的財物包養酒小姐,沒想到,對方卻劈腿他人,讓他「賠了夫人又折兵」。法界實務人士指出,男女交往一方想要靠訴訟討回送出的財物,要有違反「附負擔之贈與」、違反婚約「訂婚贈與物返還」和「受詐欺脅迫」三種情況之一,才可能打贏官司。
所謂附負擔之贈與,據民法四百十二條規定,是指雙方當事人成立附有負擔贈與的法律行為,受贈人除了受贈財產外,還須負擔應為一定給付的債務。
實務上,最常見的就是父母送房子給小孩,在辦理贈與手續時,約定小孩過戶房屋後,必須每月給付生活費撫養父母。如果小孩拿到房屋,卻不履行扶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就可以小孩違反「附負擔之贈與」,訴請撤銷贈與拿回房子。
就鄭男訴請撤銷贈與徐女鉅款和鑽石案來說,除非他能證明當初二人訂有「附負擔之贈與」,否則原本心甘情願送出去的財物,不能以事後沒有娶到徐女,就反悔要回。
再以違反婚約來說,男女交往,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並訂定婚約(即俗稱的訂婚),在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男女雙方如果有贈與財物,任一方都可依民法「訂婚贈與物返還」規定,訴請歸還財物。鄭男就是無法證明他和徐女訂有婚約,才無法拿回鴿子蛋鑽石。
另外,如有因被詐欺或被脅迫,當事人可在一年內提出撤銷當初「意思表示的不自由」。鄭男除非能證明,當初送錢、送大鑽石,是被徐女欺騙,或被脅迫不得不送,否則送出去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無法透過訴訟要回。
標籤:
瀏覽次數:
206
人氣指數:
1006
累積鼓勵:
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金價失守1600美元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五大都會區房市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