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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台灣之光不是重點
作者: 阿國 ~ 賴弟兄 日期: 2012.04.28  天氣:  心情:
有位朋友跟我聊起了王建民事件。話鋒一轉,他說:

職業球壇的誘惑這麼多,哪天萬一是林來瘋還得了!

怎麼著?

現在大家可都知道林書豪是基督徒耶!

基督徒又怎樣?大衛王不就出了更大的包!古往今來,多不像樣的基督徒都有,卻總未攔阻福音。 

我的意思不是說不倫戀沒什麼,《聖經》對此種行為是嚴加撻伐的,這是犯罪,而且是十誡之一。但我們實在不必將目光定睛在「人」的身上,人都是軟弱的,是人就難免犯錯。我們不要把人當作模仿與效法的偶像,要效法的只有耶穌基督。

人們可以因為像林書豪這樣的基督徒而願意對基督信仰多了解一些,並進而被耶穌吸引、願意成為基督徒。但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信的惟有耶穌。  

當然我們要常常活在主裡,求聖靈讓我們對罪有一種敏感,使我們遠離罪的試探,靠主得勝。

但是說實在的,要完全沒有過犯,很難很難;真的我們永遠別把話說的太滿。「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崔健唱的。

然而,即使犯了罪,我們若願意認罪,並且悔改,神會保守,再一次將我們挽回。《詩篇》 37:24:「他雖失腳也不致全身仆倒,因為耶和華用手攙扶他。」

我倒真心希望有人向王建民、尤其是他的妻子吳嘉姈傳福音。饒恕是一個極為困難的課題,但若有神在他們中間,就能安慰受傷的心、重新恢復彼此的關係。

世人關心台灣之光是否黯淡,我更關心他們靈裡是否平安。




作者:彭蕙仙;一個基督徒;一個母親;一個喜歡遊山玩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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