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38297
 亞格斯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不得不愛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就要愛了嗎???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被愛是幸福 愛人是痛苦
作者: 亞格斯 日期: 2009.05.25  天氣:  心情:
人生最幸福的事,莫過於能和自已心愛的人在一起。
 
那最難過的事呢?
 
是分手嗎?
 
對我來說分手並不可怕,難過的是想愛,卻不能愛。
 
我要的只是那種照顧妳的感覺,那種被需要的感覺,而妳卻漸漸的不希望我再對妳那麼的好,對妳的好,付出的一切,只求望妳開心,妳甜美的笑。
 
「我覺得你是一個很體貼的男生,做事又很負責任,我們做好朋友就好了! 你永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久久不能釋懷那句話。
 
因為我想:我只想做得更好,能讓妳喜歡上我,但是我不能,我只能默默的祝福妳,或許對妳好的那份壓力,讓我們有了距離。
 
我知道妳沒辦法一樣的對我,但我不在乎.....我要的是,照顧妳呵護妳的那份感覺。
 
因為愛妳,讓我變的很認真,生活找到重心。
 
因為愛妳,可以讓你飛得很自由,但偶爾累了,卻又可以休息得很安穩。
 
因為愛妳,心變得更安份,更誠懇。
 
因為愛妳,不必期待能收到多少分,只在乎自己是否付出得完整。
 
因為愛妳,懂得該走的時候,應該要帶著微笑給予祝福,讓另一個人繼續給妳有幸福的人生。

只想告訴妳,需要我時,我隨時都在這。

愛人是痛苦的,但得不到的愛永遠是最甜蜜的,您已經決定當靠岸的港口,就應該放下內心那一份的期望,這樣您才會快樂。
 
柏拉圖式的愛情,只是站在愛人的身邊,靜靜的付出,默默的守候;不奢望走近,也不祈求擁有。
 
即便知道根本不會有結果,卻仍然執迷不悔,也就是這種不求回報的原因,注定了它悲劇的結局。
 
最後也只能是一條在遠處守候的平行線;只留下回憶中,美好的片段
  
人家說被愛是幸福,愛人是痛苦。
 
不過並不是被愛都一定幸福,也不一定愛人都是痛苦,被愛幸福是因為被自己愛的人所愛才幸福,愛人痛苦是因為愛上我們不該愛的人才痛苦。
 
有種被愛不但不幸福,而且還會很痛苦,那就是被自己毫無感覺甚至是討厭類型的人所愛,而對你糾纏不放,那種愛讓人一點幸福的感覺都沒有,還會讓人很想要逃避而產生一種討厭的感覺。
 
我記得高中的時候在我們等公車的地方,有家遊樂場,那個老闆長得其貌不揚,又不修邊幅,又是檳榔又是香煙不離手。
 
雖然那個老闆為人非常的熱心又風趣,每次看到我們在等公車,總是叫我們進去吹冷氣等公車來,才不會那麼熱,然後他總是講笑話讓我們笑的非常開心。
 
但是有一天,他忽然表白他心裡的愛意,但是那個不是我,是我同學,他對我同學是窮追不捨,每天遠遠看到我們來,總是情書,禮物大方的送,有時我同學沒來,還託我們拿情書給我同學。
 
不要說我同學,連我們這些旁觀者也漸漸對他產生厭惡,漸漸我們就商量不要去他的店家門口等公車,寧可走遠一點等,但是他不死心還把信寄到我們學校去。
 
有時還會看他在我們學校門口排徊,造成我同學的困擾,也許是我們和他打成一片,讓他誤會了我們對他有好感,他才表白的,但是當時我們還是學生,思想還是很單純,根本沒有想到後果。
 
也許對自己所愛的人執著是一種痴心的表現,但是太過於痴心可能會造成別人的負擔,而沒有幸福的感覺。
 
在你要愛人的時候,也必須認清自己的身份,在你要愛人的時候,也必須留一條後路讓別人也讓自已走,不要造成別人的負擔,又讓自己難看,弄得二個人連朋友也做不成。
 

~~~~~~~~~~~~~~~~~~~~~~~~~~~~~~~~~~~~~~~~~~~~~~~~~~~~~~~~~~~~~~~~~~~~
只要你或妳是想要生活多色彩!

對擬真世界的好奇或喜歡聊天與寫作的愛好者~~

只要妳或你喜歡戶外活動!

不再當宅者歡迎加入~~ Porche (這裡沒有車子只有真誠的妳~我~她)

http://club.i-part.com.tw/Porche16588
~~~~~~~~~~~~~~~~~~~~~~~~~~~~~~~~~~~~~~~~~~~~~~~~~~~~~~~~~~~~~~~~~~~~~~
對任何人都是有求必應,它不佔空間,永遠安靜,當對它習慣後,有一天找不到它,你才發現,原來這張便利貼——很、重、要!
其實愛情也是一樣的!

歡迎加入友誼的便利貼~~~~

http://club.i-part.com.tw/1084590
~~~~~~~~~~~~~~~~~~~~~~~~~~~~~~~~~~~~~~~~~~~~~~~~~~~~~~~~~~~~~~~~~~~~~~~~~~~~~~~~~~~~~~
異俠之書蟲聚集地 

這裡是書蟲聚集地XD不論是喜歡看書或是有好書分享~

不論文章長短都可以在這分享^^

歡迎加入

http://club.i-part.com.tw/funny
~~~~~~~~~~~~~~~~~~~~~~~~~~~~~~~~~~~~~~~~~~~~~~~~~~~~~~~~~~~~~~~~~~~~~~~~~~~~~~~~~~~~~~  
標籤:
瀏覽次數:160    人氣指數:7540    累積鼓勵:3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不得不愛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就要愛了嗎???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26 22:42
她, 49歲,台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7 06:42]:

這是無法教的

 
時間:2009-05-25 23:39
他, 99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6 03:38]:

呵呵!!!

 
時間:2009-05-25 20:53
她, 43歲,基隆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5 20:55]:

 
時間:2009-05-25 18:15
她, 4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5 20:09]:

OKOK

 
時間:2009-05-25 10:50
她, 60歲,台北市,傳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5 20:09]:

果然是我阿計!!!!!!!!!!!!
太厲害了~~~~~~~~~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