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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寵物誤診無法可管?
作者: just黎安娜 日期: 2008.06.05  天氣:  心情:

主  題 : 寵物醫療品質堪慮 寵物誤診無法可管?
發佈單位 : 台北市議員蔡坤龍
發佈日期 : 2008/05/26   
詳細內容 :

近年來由於貓狗的虐待案件頻傳,在社會大眾跟動保團體的壓力下,
去年十一月,農委會提出最新的「動物保護法」草案,大幅加重虐待動物罰則,
明訂虐待或宰殺動物最重可處一百萬元罰款。


這固然是生命權的一大提升,但是與動物相關的事物又豈止虐待一項?寵物的「棄養」、「撲殺」、「結紮」樣樣都曾引起不同的政策討論,事實上,寵物的「醫療」更是積弊已久,卻無人關注。 相較於人被誤診的重視,在我國的法律上,寵物誤診卻沒有任何責任,寵物僅被視為飼主私人財產」,誤診獸醫頂多擔負民事的「損毀」責任賠償飼主,換言之,寵物並不被視為生命,動物保護法表面上提高了寵物的生命權,但在我國法律中,事實上卻仍把寵物當成物品,而不是生命。


蔡坤龍議員日前接獲民眾投訴寵物誤診致死案件,發現許多飼主碰到的寵物誤診致死案件與投訴無門的無奈,要不然找消保官,把寵物當作物品談個賠償價錢;要不然找獸醫協會,卻是球員兼裁判,根本沒有正義可言!而如果照郝市長所說的,打1999市民專線,則只會轉來轉去最後不知所蹤。

所以蔡坤龍議員要求主管寵物業務的產業發展局:

一、建議中央修改「獸醫師法」,建立寵物醫療品質的把關制度。

二、產業發展局應基於地方主管機關的職責,提出「寵物政策白皮書」,對寵物管理與醫療等環節提出方案,建立台北為真正尊重生命的文明都市。

三、短期內成立寵物醫療申訴專線,建立專責窗口,並組織寵物醫療糾紛委員會,為市民寵物醫療糾紛負起協調、鑑定、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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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05 15:01
他, 44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6-05 17:01]:

很多很鳥又沒醫德的動物醫院..是該好好整治一下了

如果真有地縛靈這種事情..
算命老師看到我恐怕會大吃ㄧ驚 !!
小姐 妳身後滿山滿谷的狗狗是從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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