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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們有沒有這樣的法官
作者: 海海人生 日期: 2012.04.22  天氣:  心情:
我們有沒有這樣的法官


 一位在印尼的法官,Marzuki,帶著難過的心情審判著一宗偷竊 案。 
一位老奶奶被控偷竊木 薯。這位老奶奶訴說著自己的狀 況,她的家境貧窮,孩子病了, 孫子挨餓,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 偷木薯的。
可是木薯園的經理堅持 要把她控上庭,以示懲戒。
這 位法官讀了控詞,吸了一口氣, 看著老奶奶說:「對不起,奶 奶。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法律 終究是法律,所以我要判你有 罪,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大約等於 新台幣 3,500),否則必須坐牢兩年半。」

老 奶奶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 
突然間,法官把法官帽 摘下,從錢包裡掏出了一百萬印 尼盾,放進了法官帽。然後對著 法庭裡所有的人說:「在公正的 名義之下,我也要判處這裡的所 有人有罪,罰款是每人五萬印尼盾(大約RM17), 因為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你們,竟 然讓一個人挨餓,以致她必須偷 竊食物給她孫兒吃。」
 
法 官把帽子傳了出去,在場的每個 人都付了五萬印尼盾,包括了木 薯園的經理。

在 退庭之前,已經獲得了三百五十 萬印尼盾的罰款。這些錢用作替 老奶奶繳付罰款,老奶奶帶著快 樂又感動的心情把剩餘的錢帶回 家。


法律歸法律!
但遵守法律外是否應有法外情之支撐來彌補法律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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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4-23 18:27
她, 60歲,新竹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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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15:05
她, 67歲,桃園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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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12:21
她, 60歲,新竹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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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1:19
他, 61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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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1:11
他, 61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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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0:56
她, 67歲,桃園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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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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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0:12
她, 57歲,桃園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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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0:08
她, 67歲,桃園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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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0:06
她, 67歲,桃園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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