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呆看著這張三年前的發票,對於上面198元乘以2的金額一點印象也沒,發票上的日期也不是什麼特定假日或生日,但是看到那清秀的筆跡,他完全想起三年前與某個女孩的戀愛。
那段炙熱的像初夏高漲溫度一樣的戀愛。
那時他想,他終於找到愛情了,沒想到女孩卻在別的男孩身上找到她認為的愛情。
「分手吧,如果你要我幸福的話。」他記得那女孩最後微笑地說著這句話。
他只是呆呆的看著她,不可置信的看著她。
「祝我幸福嘍,再見。」
她走了,也帶走了他往後對愛情的忠誠與熱情。
真是場悲慘的回憶。
他打開電腦,找出原本名叫《燦爛》現叫《烏雲》的檔案夾,三年前所談的那場戀愛,細小如芝麻豆點的相處過程都完整記錄在這裡。他依照著發票日期尋找,終於找到有個文字檔案與發票上的日期相差一個禮拜,那天的雜記是這麼寫著:
與伊去吃紅油抄手,付帳時掉出了前幾天的發票,是伊看了雜誌一定要我帶她去吃吃到死的烤肉嚏C伊看到發票後跟我要去,說,讓她留下來,以證實我曾經這樣順從她意見過,還有記得那天這麼難吃的烤肉嚏C哈哈,真是傻女孩啊。
在文字檔中,除了短短的敘述外,還貼上了一張閃光燈曝光過度的烤肉懋荂A一張她低著頭吃烤肉,一張她側著頭哈哈大笑的照片。
他看著螢幕,心思不知飛到哪裡去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將那張她哈哈大笑的照片列印出來,貼在電腦螢幕邊,並把發票隨意夾進一本書中。
不知過了多少時候,他發覺肚子餓了,想起快遞包裹中的兩包花蓮薯,他煮了開水、泡了杯茶,然後將花蓮薯打開,便默默的、專心的吃了起來。 看完下集要看上集嘿~ * 愛 你 的 婷 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