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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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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勞健保規定....
作者:
。◕‿◕。御斯。◕‿◕。
日期: 2009.06.02 天氣:
心情:
記的因公受傷時不要用IC卡掛號 以免權益喪失
欺瞞百姓的勞健保規定 (非常重要存起來不要刪)
受傷~不要使用健保卡
可能不知道的勞健保規定
!
因公受傷,要用
勞保住院,勿用健保,
權利是給知道
的人,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道,吃虧多大您知道嗎?!台灣勞、農、公保共一仟多萬人,您或您的親友客戶,下列情形可領給付,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勞保局通常會告訴您不能申請。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 帢給q話的人,他們有的不懂,有的是立場與您相反,當然說法有所不同。所以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以免權益受損。
●
中風、老年癡呆症、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
240.6萬
元。
●
臉上有疤痕,最多領
72.19
萬
元,鼻子塌陷 ,失去嗅覺,最多可領
44.1萬
元。
●
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睪丸等最多
32.08
萬
元。
●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
,
最多
32.08萬
元。
●
肺、肝、胃、腸、胰、脾、腎、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最多
240.6萬
元。
●
言語機能障礙,講話不清楚的,最多
200.55萬
元。
●
耳朵重聽,最多
128.35
萬
元;視力模糊 ,最多
200.55
萬
元。
●
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最多
200.55萬
元。(不一定要殘缺)
●
脊柱畸形、障害、駝背者,最多可領
88.2萬
元;長短腳最多可領
56.1萬
元。
●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含出生即死亡 ),最多可領
12.03萬
元。
●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不一定要住院,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
30,380
元
,最久領
2
年;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
2.07萬
,最久領1年 (只有勞保)
1.
公傷傷病給付:
要件是
(1)
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
(2)
正在住院、門診、復健
(3)
未取得原有薪資,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給付,第 2年仍在治療中者降 50%,以 2年為限。
2.普通傷病給付:
要件是
(1)
普通傷害或疾病
(2)
住院
(3)
不能工作
(4)
未取得原有薪資,可自住院第 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每半月給 1次,也可在出院後一次請領,最多可領6個月,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者,可續領6個月。
(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並於第四日起算 )
附註:
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 100%的薪水,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間依勞保條例第 18條規定
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
,勞保年資照計。
●
60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雖超過2年仍可領。
●
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配偶少發2萬,流產少發1萬,可申補。
●
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
58.81萬
,歡迎洽詢。
死亡
1.
本人普通事故死亡:
(1)
喪葬津貼
5
個月
(2)
投保年資
1
年以下者加
10
個月遺屬津貼,年資
1
至
2
年者加
20
個月,年資
2
年以上者加
30
個月。
2.
本人公傷事故死亡:
(1)
喪葬津貼
5
個月
(2)
不論年資均另加
40
個月遺屬津貼。
3.
配偶或父、母死亡:
領
3
個月喪葬津貼。未滿
< /SPAN>12
歲子女
(
含剛生即死
)
死亡
1.5< /FONT>
個月,滿
12
歲
子女死亡
2.5
個月。
PS
:遺屬津貼請領順位
(1)
配偶子女
(2)
父母
(3)
袓父母
(4)
孫子女或
(5)
兄弟姊妹
(4)
與
(5)
均有
"
專受其扶養之
"
的限制,
要小心,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
。
殘廢
分成
15
級
160
項給付
1-40
個月因公加
5
成,由醫師認定自認殘日起
2
年得請領衛生署
84
年
2
月
8
日規定
領殘後,
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
。
記得因公受傷,要用勞保住院,勿用健保,
請收到 mail告訴將此訊息告訴大家。
勞 保
醫療 權 益
分
(1)
普通事故醫療與
(2)
職災事故醫療,健保實施後只剩
(3)
職災醫療,因此勞工,如果因公受傷,仍可使用勞保門診與住院,必須到勞保局拿門診或住院單,如此可享:
(1)
免自付額
(2)
不必轉診
(3)
往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
< /SPAN>(4)
門診或復健期間亦可領傷病給付。
切記!因公?傷不可使用健保卡,以免吃虧
。
可參考以下網站內容:<
<
http://home. pchome.com. tw/soho/sevenhil ls/
>
>
資料來源
:
中華民國社會保險協會理事長張智雄
勞農保之家 <
<
http://members. xoom.com/ sanbin/index. htm
>
>
080勞基資訊網
< <
http://www.taconet. com.tw/LIFE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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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9 11:07
她, 44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6-03 12:32
她, 37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9-06-03 13:01]:
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