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又有一位學生轉去國中部附設的補習班就讀,媽媽的理由是安親班太早讓孩子回家(晚上6點),覺得太安逸了,所以轉班了.這個學生情緒很容易失控,因為暴怒所以被科見退班才來到這裡,如果寫完學校功課不讓他回家就會用頭去撞桌子,嚇得其他同學把他視為怪物,老師請他把評量寫些,她匯了趕在6點回家最後幾乎是亂寫.....老師深怕學習有反效果,所以準六點就讓他離開.因為趕著回家打電動,家長管不動....
媽媽上周四傳賴表示請假沒來的兩堂英文是怎麼補?是老師視訊還是退費?英文老師準時來上英文課孩子去別家試聽,我們是可以不退費也不補課的,因為請老師補課就要增加成本,他可以按原先上課的時間來上課.所有的補教業都是學生配合老師,怎會本末倒置呢?我們是按月收費又不是私人家教是不需要配合家長的無理要求吧!
因為主任為了留住學生,所以我們就成為廉價勞工,站得住腳就應該要懂得拒絕,不然每個學生請假老師就得補課,那老師的權益又在哪?不是給加班費就好,老師也需要休息,補課的壓力很大,不是付錢的就是大爺,缺課就要去承擔後果不是嗎?
遷就是看事情的對與錯,不見得所有的成全別人會感念,只會要求別人卻少有反思的人是不值得付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