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聽見這句話滴時候…… 『什麼忘了去忘,才是真正的忘記...這根本就是你不敢面對的藉口!』 當時我是這麼想的。 但我現在發現,好像真的是這樣... 以為自己已經遺忘的、以為自己可以不在乎的, 或是想要努力去遺忘的、想要努力去不在乎的, 卻總在自己以為心無掛礙的時候,再度風起雲湧地撩撥上來 真正忘記的人與事, 是即使旁人提起,自己依舊渾然不覺的; 或是在旁人提起之後,才驚訝於時光的流逝、生活的繁複、內心的平靜 我從小記性不錯,雖稱不上過目不忘,但是大小事多半都會記得。 結果就是,許多回憶越深刻,現在就越痛苦。 許多人事物, 越想忘記,就記得越久;越想放下,就越拿在心頭。 深深地體會到一點: 『不知道、不記得』,其實真的是很幸福的事。 想起看過的一句話 『You fear nothing,just because you love nothing.』 簡單地來翻譯, 『你無所懼,是因為你無所愛』 反面來說 『無所愛,就無所懼』 心裡面沒有所愛的人, 也就不會在乎任何的失去。 沒有任何的羈絆,當然也就無所畏懼。 事實上,這樣子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