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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4/06的日記
作者: Edge 日期: 2006.04.06  天氣:  心情:
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城仲模,帶雲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王美心上MOTEL被抓包
事件爆發後,大法官先說:當天他都在家,開車出去的可能是親戚
後來改口說:當天是提供王美心法律諮詢,王美心肚子痛找不到廁所,所以去MOTEL
而王美心卻說:根本沒有去MOTEL,他沒有提供我法律諮詢,而且當天我沒拉肚子
大法官的老婆這時跳出來說:我相信副院長就算是真的去汽車旅館,一定有正當原因

這三個人是白痴嗎?
先說大法官的老婆,她的白痴是出於袒護老公,還可以諒解,但是那句"一定有正當原因"會不會太智障了點?
再說王美心,大法官都招了,她還打死不承認,沒套好口供,失敗!
而大法官本人,先是不承認,認了卻招供一個"去MOTEL大便",是他太白痴還是他把全民當白痴?

據了解,該大便房內還有情趣八爪椅以及情趣用品,這屎~會不會拉得太情趣了點?

此事件發生後,將頒布最新大法官解釋文:
已婚男性與元配以外之女性至汽車旅館,可以"大便"作為正當原因對元配解釋之,元配不得異議,並不得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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