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35647
 結婚是墳墓請勿進入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9/10/1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10/17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9/10/16的日記
作者: 結婚是墳墓請勿進入 日期: 2009.10.16  天氣:  心情:
轉貼: 頭部外傷注意事項 目前沒有明顯或嚴重腦部傷害症狀:但是只要頭部受傷:均可能在數小時:數日: 甚至3個月後產生神經症狀或顱內出血:但以受傷72小時內為最重要觀察期:P 一: 如果有下列症狀產生請速送醫 1:昏睡或無法叫醒(意識不清) 2:大量嘔吐 3:抽筋 4:瞳孔擴大:眼睛抖顫 5:一側肢體運動困難:沒力 6:劇烈頭痛頭昏 7:注意力不集中 8:不尋常的煩躁不安 9:脈搏不規則及呼吸困難 二:注意事項 1:受傷2個月內切忌飲酒 2:要安靜環境:盡量臥床休息:減少看書報及電視 3:除非醫生吩咐:否則不要服用阿斯匹靈獲止痛藥 4定期回院或神經內科複診:)>-:)>-
標籤:
瀏覽次數:45    人氣指數:45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9/10/15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10/17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