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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傳給你認識的每一個女孩子
作者: 福狸 日期: 2009.06.03  天氣:  心情:
請傳給你認識的每一個女孩子

悠關妳和我的安全,遇到這種情況將小孩帶到警察局,讓警察來處理……





  內容如下.....



今天聽我老婆講的一個新的犯罪手法,事情是發生在他們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那位 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
就過去問小女孩 怎麼了?
小女孩就跟 那個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
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
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流傳的訊息:請大家~通知你的女兒,老婆,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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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14 15:43
她, 36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6-11 20:25
他, 41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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