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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38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
時間:2011-11-18 12:26 來自:xxx.14.94.xxx |
酒量好!那家店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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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覆 [2011-11-18 12:34]:
什麼哪家店...??
請你注意你的留言..
網路該互相尊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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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直有這種類似的留言...
不懂尊重的人....
自重而後人重之...
我沒去惹你....
你憑什麼言語上挑釁不尊重...........
網路到處充斥著這類沒水準的人...
真的是很可悲..............
我跟你不熟也沒交集...
請你回去再多讀點生活與倫理和公民與道德吧............
與人的應對進退該有分寸拿捏的....
酒量好就該被質疑嗎....這是什麼論調????
我會極力捍衛自身的尊嚴..不容許自身的尊嚴有任何言語文字上的傷害抹黑嘲諷揶揄.........
即刻加入黑名單....
不喜歡也不歡迎這類人來污染我的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