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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在一起的理由
作者: Tang 日期: 2010.09.06  天氣:  心情:
最近一堆朋友要結婚了,理由幾乎都是「趕29」,

好像這個理由會比「感覺對了」還要重要;

沒有浪漫的求婚、沒有強烈想要生活在一起的欲望,

就只有兩邊家長的擔心和趕鴨子上架。


這種理由其實聽多也習慣了,

但在一起的理由,每次聽到一些讓我噴飯的,

實在是感嘆「緣份」的偉大。



在一個團體之中,一有個女的突然被問到:「妳怎麼沒跟那個男的一起?」

她覺得奇怪,狐疑的反問『我們應該要在一起嗎?』

之後去跟男的講,兩個人就真的在一起了。


以前大學隔壁班同學,跟學妹告白失敗,

跑去跟學妹的好朋友哭訴;

他只跟學妹說了一句「其實我覺得妳跟她長得很像……」

是的,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某位追我一個女性朋友很久的男人,被她不斷拒絕,

女方還一直跟我抱怨那男的有多煩;

不久,我再去拜訪那個女孩時,

聽說在某次激烈爭吵之後幾天,她竟然已經連對方父母都見過。



還有一些例子,越看會覺得越莫名其妙,

會懷疑這些人的腦袋到底在想什麼……


只是,在一起,真的要有理由嗎?


當初所要求的標準,所堅持的條件,

遇到真正有感覺的人時,

似乎就不是那麼重要了,不是嗎?


這讓我想到,有時去看愛寓的徵友板,

看到徵求單純筆友或談心好友,竟開了一堆條件;

或許可以說那是為了「預防」以後有感覺的話,可以和對方繼續發展下去的理由,

但這些也可能是你認識更多人的「限制」。


報紙報導康康和他女友準備結婚,女方小康康18歲,

我相信,她以前一定也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年輕、帥氣、多金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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