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7,180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426754
Jasmine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4/04/21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4/24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4/04/23的日記
作者:
Jasmine
日期: 2004.04.23 天氣:
心情:
最近新聞炒得火熱的話題就是陳金火的殺人分屍案.今天去買了頻果日報來看.一看到頭版那麼多屍塊.我是不會害怕.因為常看也習慣了..
在新聞一角看到被害人的家屬父母在燒紙錢的照片.真的覺得很傷心.真希望自己也能陪著她們.不過.我還是要忍起來.目前尚在偵查中..還不會產生很大的問題..而且這個案子那麼受矚目.等審判的時候看結果再說吧.等我考完再好好想想附帶民事訴訟的問題..
在電視新聞看到看到受命法官及審判長參與偵查找尋新事證..我覺得不妥.法官應該處於中立的地位.不應參與偵查.以免有先入為主的觀念.產生預斷.應是由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在將所有卷宗證物一併呈上.法官再依證據形成心證予以審判.這樣亂七八糟..我真的有點搞不懂了..不是應該在檢察官那邊偵查終結後才起訴的嗎?怎麼會沒偵查終結就起訴.然後發現證據不足或發現新事證.由法官們指揮偵查?對於後來又發現的他案併案審理的問題又是如何?我真的不太清楚實務的作為..不過我下禮拜上課再問問老師吧..老師跟台中地院院長很熟..裡面也有很多法官及檢察官是他的學生..我想老師應該有第一手消息才是..
標籤:
瀏覽次數:
97
人氣指數:
297
累積鼓勵:
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2004/04/21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4/24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