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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5-6月統一發票中獎號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凡事往好處想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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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01年7月8月發票中獎號碼單
作者: ~逍遙美仁~ 日期: 2012.09.28  天氣:  心情:



月份 7 ~8月



特別獎 64291909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1,000萬元

特獎 9096112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0萬元

頭獎 96250863、50493330、2879558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0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千元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3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百元

增開 266、045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2 百元











1、領獎期間自 101 年 10 月 6 日起至 102 年 1 月 7 日 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
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 0.4% 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
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
中特別獎、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
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

2、 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 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 20 ﹪所得稅款。

5、 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 1 個獎金。

6、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 「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 規定辦理。

7、 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 (02)2396-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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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0-24 22:45
他, 69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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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9-29 07:59
她, 57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29 01:43
他, 60歲,台中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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