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643098
 yc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菜政府的政治算計 ?!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變臉菜 !!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法律 ?? 菜政府說了算 !!
作者: yc 日期: 2018.08.18  天氣:  心情:
.
今天貼兩條新聞
請大家看看
如此鴨霸枉法的菜政府 !!

國黨執政時固然有諸多弊端
但也不敢明目張膽妄為至此
這個菜政府
幾乎已經是如窮途惡寇
生怕再沒機會
能偷能搶能奪能佔能賣的
全不管不顧的蠻幹了 !!


.


15位法官全判有罪
民進黨謝系大將涉收賄
一夕無罪定讞
-- 中時

現任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董事長謝明達,
被控在20年前擔任台北市議員時
收賄220萬元,
利用質詢及調閱資料手段
向捷運局施壓喬人事,
一審到高院更三審共15名法官
都判他有罪,
還曾經重判10年2月,
但最高法院
未經公開審理、辯論,
以沒有對價關係為由,
自為判決,
逆轉改判謝無罪定讞。

由於謝是綠營重量級人士,
在政黨輪替,
民進黨重新執政後,
最高法院創下司法首例
就貪汙案件自為判決無罪,
不僅引發法界譁然,
更遭網友質疑法院到底是誰開的?

62歲謝明達,
台大經濟系畢業、
紐約新社會研究學院經濟研究所進修,
曾擔任
立委康寧祥國會助理、
民進報首任總編輯、
新文化雜誌社社長,
連任2屆台北市議員。

據民進黨人士表示,
謝明達在學時間就已參加民主運動,
參與運動非常早;
當初接下謝長廷選區,
一度是謝長廷的「正宗接班人」;
但涉案後,
就跟謝若即若離,
謝系的活動,也就比較淡出。

不過,
謝明達學生時代參加民主運動,
就曾因輔選
有民進黨前大老、黨外祖師爺之稱的
郭雨新,
而與
吳乃仁、邱義仁等多位民進黨大老結識。

檢方指控,
捷運南港線環境工程承包商陳國華,
1998年透過助理
認識時任議員的謝明達,
陳請託安排友人劉金池
擔任捷運局東工處水環二所主任,
但當時該職務並無出缺或異動,
謝利用議員身分
以質詢及調取資料名義,
不斷向捷運局施壓。

捷運局被迫要求水環所主任
以身體不適為由調職,
然後圈選劉金池接任職務,
謝如願喬妥人事案後,
就指示助理不再索取質詢資料,
謝因此獲陳國華的220萬賄款。
謝遭收押,
起訴後獲交保。

一審到高院更三審
都痛斥謝辜負選民付託,
利用議員身分干預行政人事,
藉以取得不法對價,
分別判3年10月到10年2月不等,
謝上訴否認犯罪,
辯稱與陳國華是借款關係。

最高法院由法官黃瑞華承審,
在她與庭長陳世淙堅持及主導下,
與陪席法官陳宏卿、洪于智及楊智勝
經評議後形成無罪判決,
合議庭並認定本件
非社會矚目、關注的重大案件,
罕見地未對外發新聞稿。

合議庭認為,
依原審判決及起訴書所得證據,
只有謝為劉金池請託人事,
及他收了陳國華匯款的事實,
但無法證明兩者間
有何關連性及對價關係,
謝的行為屬於「不罰」,
因本案爭訟逾17年8月,
未撤銷發回,
直接改判無罪定讞。

[X(] [X(] [X(]


.



藍智庫上午才遭查封
下午促轉會上門調查
-- 聯合

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昨天上午才遭查封,
下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在無預警情況下,
派員前往要求「調查或勘驗」,
基金會以於法無據拒絕受檢,
促轉會人員未進入勘驗離去。
促轉會事後表示,
不排除依據促轉條例開罰。

基金會則發布聲明強調,
促轉會的調查行為,
嚴重違背程序正義、比例原則,
基於正當理由予以嚴拒,
並對促轉會的行為提出嚴厲譴責。

促轉會是基於兩個「可能」
前往調查。
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表示,
國政基金會大樓的地下一樓
沒有標示用途,
促轉會認為基金會身為國民黨智庫,
「可能」會研究國民黨政治檔案,
而檔案「可能」就收藏在
沒有標示用途的地下一樓。

張天欽強調,
促轉會是依法執行業務,
依促轉條例規定,
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或妨礙調查,
可處十萬至五十萬元罰款,
將研議是否開罰。

基金會聲明指出,
立法院賦予促轉會的調查權
有其限制,不能無限上綱。
根據到場執行職務的促轉會人員所稱,
並不知道國民黨智庫
有何值得調查的事項。
還說,
調查理由是基金會董事長為吳敦義,
因此
必屬國民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
有可能存有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

出面接待促轉會的
基金會司法法制組召集人何展旭說,
先前根本不知基金會
也是促轉會調查對象,
直到對方人員上門出具公文,
要求調查或勘驗。
他表示,
基金會是民國八十九年才成立,
早就超過促轉條例認定的
威權時期範圍,
怎會有威權時期檔案?

何展旭說,
依據促轉條例第十四條,
調查方式依序為通知、
要求當事人交出威權時期政治檔案,
再來才是派員調查勘驗。

促轉會沒有先前告知基金會,
也未告知身為權利人的
房東國民黨,
就要求到各樓層「參觀」,
是否符合
行政執行的比例原則與誠信原則?
尤其是上午會址才被貼封條,
下午又要來查檔案,
其中有無關連令人納悶。

.
標籤:
瀏覽次數:216    人氣指數:796    累積鼓勵:2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菜政府的政治算計 ?!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變臉菜 !!
 
住戶回應
 
時間:2018-08-20 23:23
他, 53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8-08-19 22:49
他, 53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8-08-19 08:06
他, 53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