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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輕鬆小語(轉貼)
作者: 韓金恩 日期: 2011.06.08  天氣:  心情:
犯詐欺罪

有所大學的法律係,有一天考刑法。

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

『什麼叫詐欺罪?』

學生回答說:

『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欺罪。』

教授非常詫異:『怎麼解釋?』

學生說:『根據刑法,凡利用他人的

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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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15 20:57
他, 52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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