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00147
 終身俸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愛的可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希望能一直和你一起看著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霸凌一律送警局 要實行到底
作者: 終身俸 日期: 2011.03.30  天氣:  心情:
不忍了 教部:霸凌一律送警局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30日電)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表示,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
 
「國家教育研究院」今天舉行揭牌儀式,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吳清基等出席。
 
吳清基表示,有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教育部不再容忍,讓學生霸凌事件重複發生。
 
吳清基說,宣導已經過了,教育部不再容忍霸凌事件重複發生,學生不知道霸凌有法律責任;做傷害別人事情,就要負起法律責任。
 
反霸凌是否要立法?吳清基說,要聽各界意見。現有的相關法律有規定,任何人施加霸凌都會有法律責任,通報延遲也會罰款;外界若認為立法有宣示作用,教育部在審慎評估中,現階段則是落實現有的法律。1000330
 
(中央社檔案照片)


政府要做就做到底   可別一日三變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  自己被霸凌~將來兒女被霸凌

自己做何感想呢?   學校老師無法管就交給派出所管

這我認同!   可具體的做法沒說.....    

要派出所以暴制暴?   派出所記錄在案~案底跟他一輩子?   還是進少年監獄?

只有說法沒有做法   說也是白說    最後還是雙方父母出面和解

新聞裡的霸凌還是繼續上演

最好的做法~   霸凌就進少年監獄一個月   在監獄被霸凌一個月

出來不變乖乖牌才怪      想必~在霸凌前會先想想要在進監獄嗎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標籤:
瀏覽次數:29    人氣指數:829    累積鼓勵: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愛的可能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希望能一直和你一起看著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06 20:47
她, 40歲,台中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