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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霸凌一律送警局 要實行到底
作者:
終身俸
日期: 2011.03.30 天氣:
心情:
不忍了 教部:霸凌一律送警局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30日電)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表示,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
「國家教育研究院」今天舉行揭牌儀式,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吳清基等出席。
吳清基表示,有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教育部不再容忍,讓學生霸凌事件重複發生。
吳清基說,宣導已經過了,教育部不再容忍霸凌事件重複發生,學生不知道霸凌有法律責任;做傷害別人事情,就要負起法律責任。
反霸凌是否要立法?吳清基說,要聽各界意見。現有的相關法律有規定,任何人施加霸凌都會有法律責任,通報延遲也會罰款;外界若認為立法有宣示作用,教育部在審慎評估中,現階段則是落實現有的法律。1000330
(中央社檔案照片)
政府要做就做到底 可別一日三變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 自己被霸凌~將來兒女被霸凌
自己做何感想呢? 學校老師無法管就交給派出所管
這我認同! 可具體的做法沒說.....
要派出所以暴制暴? 派出所記錄在案~案底跟他一輩子? 還是進少年監獄?
只有說法沒有做法 說也是白說 最後還是雙方父母出面和解
新聞裡的霸凌還是繼續上演
最好的做法~ 霸凌就進少年監獄一個月 在監獄被霸凌一個月
出來不變乖乖牌才怪 想必~在霸凌前會先想想要在進監獄嗎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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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06 20:47
她, 40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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