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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陽光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做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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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老了才知道?
作者: Tina 日期: 2008.05.03  天氣:  心情:

最近同事 vivi 告訴我,她和相戀三年的男朋友分手,因為她愛上了另一個男人,可惜這個男人很花心,她只是他其中一個女朋友,她愛得很辛苦,卻捨不得放手。

她問自己,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而去愛一個不愛她的男人,這是錯的嗎?她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但她不愛他,既然如此,何必後悔?你不愛他,他多麼愛你,他待你多麼好,他的條件多麼優秀,也是徒然的。

記得我媽曾告訴我【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並不痛苦;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那才痛苦;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那是同樣痛苦。】

也許現在我們還年輕,等年老一點,就不會那麼笨,放棄一個愛我的人而去愛一個不愛我的人,那時已經沒有太多青春去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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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0 10:59
他, 46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09 00:58
他, 46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9 19:01]:

希望你能儘快遇到對的人^-^

 
時間:2008-05-08 21:10
他, 46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8 22:35]:

不過要找到雙方都相愛...可能有點難...

 
時間:2008-05-04 05:12
他, 49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03 20:07
他, 49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20:31]:

不論愛人或被愛..心中有愛比較快樂吧!

 
時間:2008-05-03 15:14
他, 99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9:47]:

你是人氣王當然沒有這個困擾呢!(^-^)

 
時間:2008-05-03 15:13
他, 99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03 13:08
他, 45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4:52]:

如果能找到彼此相愛的彼方
是再好不過的事啦!

不過事與願違...
往往你所愛的,對方並不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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