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1,397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952471
Cher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渡假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看"唐山大地震"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工作日誌 第一章
作者:
Cher
日期: 2010.08.29 天氣:
心情:
一位同業的行銷與我配合一件物件,說實在我非常的樂意也與配合
無論買家是不同國籍的人士,只要取得於台灣身份証在合法的情況下合法圖利我何樂而不為
但是,為了滿足於客戶不合理的要求,同業向同業不合理的爭取
讓我感覺失去配合的意義!
滿足客戶的需求是當下服務業所當其需,但是一個成功的業務不僅在服務上用心而外
也當適量的教育其客戶
不是客戶所有的要求都是要答應的!
房屋買賣在現時代而言在正常使用下,都有著半年期的漏水保固,我能明白!在其都是以現況交屋
但是若賣家樂意應求所需,那是賣家的一份誠心
但是不是買方所有的應求我都必須要應合買家之意!如同廚房廚具的遷移,電線的改造,加裝鐵門、加贈家具...............胃口太大了吧?!
今天若是買方親口的要求我則可以釋懷,但是卻是一個專業的不動產經紀人向我如此開口,我實在會招架不住!
好久沒這樣的震怒~ ~ ~實在是痛心!傷心!!灰心!!!
標籤:
瀏覽次數:
95
人氣指數:
2995
累積鼓勵:
14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渡假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看"唐山大地震"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31 01:59
他, 98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30 18:31
他, 54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