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孕婦今年4月,與丈夫到電影院看電影, 在抽號碼牌時遭一名男子插隊起口角, 男子嗆:「下次在電影院看到你,還是要插妳前面」 ,孕婦因此怒對男子比中指,最後不僅吃上毀謗官司還流產, 台北地檢署認為這名孕婦不會再犯,考量她的身心情況, 7日依職權將她不起訴。
檢方調查發現,當時孕婦與丈夫到光點華山電影館排隊買票, 卻被一名男子插隊發生爭吵, 男子怒嗆:「下次在電影院看到你,還是要插妳前面」, 孕婦不滿男子態度惡劣,因此朝他比中指, 男子熟悉法律,最後對孕婦提告妨害名譽。
孕婦應訊時坦承犯行,供稱自己是一時氣憤, 而孕婦的丈夫也表示,因男子說的那句話一語雙關, 讓妻子很不舒服才會暴怒,但男子在開庭時否認講過這句話。
檢方曾請雙方先行調解,但因男子求償金額太高, 雙方最後調解不成,孕婦還因此事不幸流產, 心情跌落谷底,檢方考量她的身心狀況, 認為應不會再犯,7日依職權將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