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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錯過-提告
作者: 麁芯(ㄘㄨ ㄒㄧㄣ) 日期: 2015.10.06  天氣:  心情:
放縱過幾道秋陽
何處飄來桂花微香
沈肅在焚燒後的黃昏
靜謐在絕俗下的月光
繾綣了
一幅由時光繪起的圖畫

哎….
原來枝葉早已無華
卻朝朝暮暮只盼一個轉身
卻見那柔情的風掌
輕輕搧起我覆額的髮
輕問,誰錯過了
是誰忘了把花…..摘回家~

BY:麁芯~錯過

說到”提告”這回事,每每在網路上常常看到”我將對你提告、或是保留法律追訴權…你等著被告….”
一般人看到”提告”時,都會害怕到想要息事寧人,有時候我們回過頭來看,要告一個人毀謗、公然侮辱、不實造謠…也要有人、時、地、物…若只是一些隱諭,但不見人名,事情、只是假設性的說法時,要如何告?

有些人很閒,可以閒著把法律當成繞口令、或是去法院逛大街,我就認識幾個很愛告人的朋友,每當他們眼中閃熾著光芒說起,他又要告誰告誰時,那種見獵心喜、口沫橫飛的表情時,實在讓人”駭怕”,不是怕他告你,而是那個表情讓人覺得作噁。

一位興好訴訟的人,千萬別認為他只會手指頭指著向外,這種人的隱藏本性就是”喜歡指揮、指責、唯我獨尊”的個性,也許是環境讓他們忘了一種與人為善的個性,也許當老大當習慣了,忘了一種基本的謙卑,當這些人在我眼前正說起他又要告誰時,我心中浮現的不是崇拜,而是討厭,甚至聽到不耐煩,當今日我們是好友時,你會欣然地一直說著自己的豐功偉業,哪天開玩笑若踩到你的紅線時,難保你不會告我,所有的恩情也只會是嘴上抹一抹的過往。(我就曾有這麼一位好朋友,一夕之間翻臉不認人),在我的眼中,這不叫做英雄,我只當你是躁鬱症患者。

所以,當有人又說著”我要對你提告時”,不禁會讓人想起那種醜陋的神情,這種神情已經把所有的好感都打了很大的折扣喔。

以上言論,歡迎來對號入座,如果你剛好是喜歡告人的人,就來看看吧,看看別人對你的看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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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10-09 01:32
他,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0-08 12:31
他, 57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0-07 21:04
他, 48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0-07 02:18
他,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0-06 14:39
她, 54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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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0-06 09:19
她, 54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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