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5,229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990033
Hagar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雨中賞樂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打壓何時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自由心證?
作者:
Hagar
日期: 2010.11.17 天氣:
心情:
[新聞攔截]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
因被報導召妓疑雲一事,
控告壹傳媒等侵權案,
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宣判,
判決結果不但駁回陳致中請求,
同時在判決理由,
罕見的直接認定陳致中「確有召妓」;
法界人士認為,在類似案中,
如果法院要判告訴人敗訴,
通常會從反面論述,
例如壹週刊已有善盡查證義務…等,
像高雄地院法官選擇「單刀直入」,
直接切入問題核心,
認定「陳致中召妓」的情形比較少見,
這項判決內容肯定會令外界、
甚至法界,相當意外。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同,
民事案件的勝負,
在於告訴人的舉證,
一般而言,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時,
通常會視告訴人的舉證事由和證據,
來決定告訴及求償內容是否有理,
如此一來,即使將案件駁回,
通常也不會傷到告訴人。
所謂[嫖,吹,賭,飲]
都是一般男人(其實也包括女人)
閒來無聊的壞習慣
抽抽香煙(吹)--不吸毒就好
打打小牌(賭)--不濫賭就好
喝個微醺(飲)--不酗酒就好
開開查某(嫖)--不白嫖就好
沒看過中國歷朝的古典詩詞小說嗎?
深受中華文化薰陶的文人雅士
多的是把到酒家妓院喝酒吟詩
視為高雅的閒情逸事呢!
話又說回來
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的男人
還是有的是!
而不管用那一種方式
不[嫖]的男人恐怕就不多了
不是嗎?
[:D] [:D] [:D]
標籤:
瀏覽次數:
31
人氣指數:
571
累積鼓勵:
2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雨中賞樂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打壓何時了?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18 12:48
她, 7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