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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作用害我的手~~~潰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97年12~98年3月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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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永遠無法癒合的痛~
作者: 若語 日期: 2010.11.08  天氣:  心情:
四年前爸媽走了~
在12/29那天中午出門就沒再回來了~
還記得那天接到警方通知的電話,
我趕忙打去苗栗省立醫院問~

對方: 沒有車禍受傷進來的!
我說: 不可能呀!剛剛是警察打電話通知我的!有沒有後龍車禍送過去的?
對方: 確定沒有傷者送進來喔!不過倒是有兩名無名屍,你要不要過來認一下!
我說: 不會吧!是男的還是女的?
對方: 一男一女
我說:  天呀!不可能~為什麼是無名屍!
對方: 因為兩人身上沒有可以證明的文件!而且送進來的時候已經斷氣了!
我說:  怎麼可能會這樣!救護車的人沒有急救嗎?
對方:  有呀!但還是沒辦法救回!你看要不要先過來看一下確定再說!
我說:  ................

對話中我不知怎麼了!渾身無法控制全身顫抖著,急忙通知二妹叫他請假跟我去一趟~經過龍山宮沒熄火就跑下車衝進廟,想都不想也管不了會有人看,跪了下來拼命求王爺救救我爸媽,我願意用我的命換他們回來,他們是好人你們不能帶走他們!求你們大發慈悲救救她們!
隨即趕去大眾醫院載二妹後,狂飆到苗栗省立醫院,一路上還邊哭邊說不可能,怎麼可能會是爸跟媽!還一邊全身不停顫抖著握著方向盤狂飆,二妹可能被我嚇傻了,一路上一直安慰我叫我別緊張~說不定不是他們叫我不要想太多!

一到了省立醫院醫護人員帶我們到太平間叫我們認認看!我一到門口看見兩個躺在病床上用白布蓋著,我看到鞋子就馬上放聲大哭著說:是呀是呀我確定是他們!我真的不敢置信那時眼前所看到的!更不敢相信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們家!

我到現在依然還清晰記得,爸爸的身體是溫的~而媽媽的身體已經冰冷還有些僵硬了,
我無法控制的抱著媽媽痛哭說:
不可能!這不可能!我是不是在做夢,媽你起來~你起來不要再睡了!我們帶你們回家好不好你們不要再睡了!你們不可以丟下我們,弟妹還沒嫁娶~你還沒抱孫子不可以就這樣走了!............後來救護車人員跟我們解釋說,到現場時,你母親就已經當場斷氣了,因為他是衝出擋風玻璃摔出去然後頭著地當場死亡,而你父親也是摔出車外,只是腳勾到方向盤倒掛著,我們到達現場時,你父親本來還有心跳的,在路上我們有跟他做CPR但到了醫院後還是心跳停止無法救回!

爸的表情是祥和的,而媽的表情卻是十分驚恐,連眼睛都是半睜開的,我們試了很多次都無法讓媽的眼睛闔起來,........................

接下來的過程以後有機會再寫了!現在沒辦法在想下去了!在想下去我要受不了了!





爸媽雙亡對我的打擊是這輩子永遠都無法挽回的痛!以前的我總是為愛而活,十八歲談戀愛開始不斷尋尋覓覓想找自己的真愛,為了尋找所謂的安全感,到爸媽雙亡後,我才終於明白原來我渴望的安全感,其實早就在我身邊,但我卻還不懂珍惜~

人真的很可悲~~~總是非等到失去後才知道要去珍惜~~~我也是那可悲的其中一個!

我這個人的脾氣就是死心眼.死脾氣~
想做的事情就一定會想盡辦法去達成,除非讓我踢到鐵板我才會死心!
曾經試過~問神.求籤.牽亡魂.觀落陰.甚至開陰陽眼.........
但都沒一個是能讓我死心的!
因為最後我的希望都落空~
到現在已經四年了!
我依然還在尋找見他們一面的方法~
哪怕是要我折壽我也心甘情願,
因為自爸媽走後~
我失去了"活下去"的目標,
更不知道所謂的"幸福"有甚麼意義?
我曾問媽說:甚麼是幸福!
媽回答我說:在他心裡,全家可以平平安安一起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當時的我無法理解媽說的話,但後來我才終於明白~
現在就算過年過節,跟弟妹全部聚在家裡時,我依然感覺不到所謂的開心.快樂甚至是幸福
因為不管怎樣~這個家少了祂們兩個人~永遠都不會真正圓滿,那要如何有幸福呢?
媽曾跟我說~無論我們在外面遇到甚麼事情,就算所有的人都嫌棄我們,要記得這個家是我們永遠的避風港,而我們在他們眼裡永遠都是寶貝!

媽騙我~為什麼大家都喜歡說謊!男朋友總是騙我的感情,現在連媽也騙我~因為他口中所謂的"避風港"已經不在是避風港!

爸媽走後這四年來,我又獨自經歷了打監護權的官司還有告小志(前前男友)的詐欺刑事案件,

監護權的官司方面~那時我的經濟條件比對方好也有證據,最後卻判我敗訴,我不服判決在請另一個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到高等法院時,法官說我還這麼年輕可以改嫁不僅勸我放棄,連我請的律師也勸我放棄,在庭上我想到那段時間裡,無論大人如何爭鬥,也不管最後會是誰輸誰贏,最後受傷的永遠是那兩個無辜的孩子,一想到孩子自小失去母親照顧就已經很可憐了,後來因為我回來爭取,還有可能會受到他家人施加的壓力,本來一開始都很願意並開心的跟我回來,一直到後來會面的時間,過去載他們時卻只見她們躲在窗內偷看卻不敢出聲,任憑我如何叫~他們也不敢開門!想到此不由得心疼孩子的內心煎熬與受創~最後我只好無奈的含著眼淚答應律師在當庭簽下了和解!走出法院後~我發誓以後我再也不會相信律師了,也不會相信法律上男女平等的狗屁話


而詐欺案件官司(起出是他不還錢還拿黑道恐嚇我家人及小孩的安全才決定告他的)方面~我也是證據十足,但這次我沒請律師靠自己去法院按鈴申告,當法務人員帶領我到地下室偵查庭時,看到令一旁的好像是關犯人的,有男有女各個凶神惡煞的直釘著我看,我心裡害怕的不由得全身又顫抖個不停,拼命控制自己不停得在內心告訴自己,我沒犯罪不用怕我是來討回一個公道的,沒甚麼好怕的~但我的證人幾乎都是家人無法替我做證~而他的朋友最後出庭作證,而事務官也藉機問了一些關於我陳述上寫的事情,也都一一證明了我說的話,最後卻還是判我敗訴,當我接到判決書時,還放聲大哭說不可能,怎麼會這樣~~~

打擊甚大,一般的男女之間說對方騙錢幾乎都是~交往時心甘情願給對方花用,或者兩方皆有花到那些錢。。。。
但我的確是真正的"騙錢"而且不只他自己騙,到最後找不到理由可以騙時,還帶他的表弟來騙,甚至聯合他的朋友騙說他女友住院要開刀,不開刀會死人這種非借不可的救命錢來騙我,而且重點是我有他簽給我的借據(他告訴事務官說是我騙他,想要他給我一個保障,而他為了證明愛我才簽下的,沒想到我居然拿借據去告他)簽借據的日子也是我們正式分手的日期,我把明細列給他看,而他看完後說好~簽借據給你可以,條件是分手~要人還是要簽借據給你自己選!再笨當然也是要錢~他出獄後一直到簽借據那天半年的時間,他總共才拿7500給我,那半年是我已經山窮水盡的時候,我告訴他等他看以前說過的所謂"好好照顧我"是怎麼做的!結果呢?小孩一開始是他提議要收養的,但從頭到尾都是我自己出錢,自己照顧!後來我才知道當初他說體諒我想要小孩的心情,提議我收養!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我轉移注意力~好讓他繼續騙光我的錢~想起來真是可悲~~~

最後他不僅全盤否認,還大言不慚的說他自己有工作,每個月薪水都是交給我,還叫他老婆(98年1月簽借據正式分手,98年10月開庭~就看到他跟一個女人手中抱著剛出生不久的孩子)在我的舊部落格上匿名留言說:我帶一個孩子到處騙男人的錢,罵我不要臉死要錢。。。。。
然後還在知識網發言,描述的交往過程讓我看了眼淚流不停,流淚不是因為對他還有愛,而是替自己感到不值~浪費三年的時間在一個毫無感情不知感恩的人身上~一想到這叫我如何能甘心就此罷休!

原本身上三百多萬,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騙光我的錢,變心就算了!還拿黑道恐嚇我不准我去討債~最後還上網汙辱我~結果法律卻無法還我一個公道!這世上還有天理嗎?如果不是因為他也不會搞到我現在負債累累~試問有誰能甘心~

說實在的!回想這四年來發生過的事情,我還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過來的!不只自己的事情,加上小孩的問題還有弟妹的事情也總是一件接著一件~我好累~真的好累~如果媽媽能給我一個擁抱~我想我一定可以馬上恢復元氣從新站起來~但這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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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08 21:54
他, 48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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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8 10:26
他, 55歲,苗栗縣,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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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8 08:03
他, 50歲,苗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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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8 06:18
他, 47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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