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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 雅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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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 遷 就......
作者:
瑪 雅 ^_^
日期: 2008.11.09 天氣:
心情:
所說的「遷就」,並不是指「請先讓車上乘客落車」的「遷就」,而是指對別人某些特性的長期容忍。假設一個人本來就不喜歡懶散的人,偏偏他的另一半很懶散,於是乎他就事事為他的另一半代勞;又例如一個人素來覺得古典音樂沉悶無比,但為了討好他的音樂系小女友就時常跟她出入文化中心;這就是我所指的「遷就」。 人與人之間需要互相遷就,除了情人;如果情人需要遷就,那就表示兩人並不是好的組合,人才錯配了。 親屬之間應該遷就,因為親屬關係基本上屬與生俱來,合拍當然最好,即使不合拍也應該多體諒包容。同事之間應該遷就,和氣生財,為了生計也得忍氣吞聲了。唯獨是情人,完全自選,不含雜質,所以應該找一個自己能完全接受的人,這樣才是最好的愛情。完美的配搭,又何需再遷就?如果本來就很「夾」,自然就不需要太多違反個性的遷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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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7-30 06:49
他, 52歲,基隆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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