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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給各位開車的朋友(轉貼)
作者: 陽光專屬の家凡 日期: 2005.11.03  天氣:  心情:

不要當第一批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的冤大頭!(轉貼)



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姊妹們:


消基會10/20公布的新聞,相信大家都已經注意到了(如附件),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得標廠商遠東電子主導販售的"車上感應器",粗估裝置費用高達2,249元,且正透 過各種直銷與搭售方式(如:遠東銀行信用卡)向消費者推銷。但是,遠東電通推銷的是可以搭配信用卡與電子錢包的IC卡,如果消費者想單純使用只有高速公路收費功能的IC卡,裝置費只要台幣300元左右。
因此,立法院10/20日審查交通部95年度預算時,已經做成決議:要求高公局責成廠商提供"基本型車上感應器",並開放除遠東電子以外的其他廠商自由競爭,到時消費者將有更多的選擇。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當第一批冤大頭,因為遠東電子的感應器裝了就不能退費,一定要三思!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簡稱ETC)BOT案,遠東電子總投資額約為70億元,93/4/27簽約,特許期間為20年,預計95/1/1開放部分車道使用,99/7/1全面採行 電子收費。姑不論其他背後商機,遠東電子 在實施電子收費後,高公局將按月依一定公式給付遠東電子委辦費,粗估比例約為3% 。
各位知道這是怎樣一個數字嗎?
我可以告訴大家,目前高速公路年收約200億元,實施電子計程收費後,約可增加30%,也就是260億元,乘以3%,就是7.8億元,再乘以全面採行後的特許期間民國99~ 112年,約為101億元,遠東電子等於保證收益30億。
如果再加上"車上感應器"裝置費用,又會如何呢?


我再告訴各位,全台現有車輛約1,200萬台,其中約有1/2,就是600萬輛經常行駛高速 公路,其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選擇使用遠東電子的"車上感應器",
2,249元*300(萬輛 )=67億4,700萬元。遠東電子輕輕鬆鬆就可以賺進100億!


總之,請告訴想要使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各位頭家,再忍一忍,在今年底之前,都先不要急著做決定,免得真的變成冤大頭!
請用力轉寄再轉寄喔 ^O^!!!


 


附件:


2005.10.20 中國時報


安裝費過高刷卡限銀行消基會:ETC海削車主
黃筱珮/台北報導


明年元月起,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正式上路。消基會接獲消費者投訴,不滿遠通電收公司「海削」車主,使用電子收費系統,車主得先繳新台幣二二四九元。且信用卡扣款也只限定遠東和台新銀行兩家聯名信用卡,消費者簡直被「五花大綁」。消基會認為,遠通電收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


消基會表示,ETC攸關全國五、六百萬以上汽車車主,事關重大,接獲消費者投訴後,立刻進行了解,發現問題重重。認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車主要使用電子收費系統,每一輛汽車均須裝置一台車上機(讀卡機),基本收費一千三百元、車上機應至指定車廠安裝,再收安裝費一九九元,車上機必須裝置電池才能使用,電池每顆五十元(9V方型鹼性電池,無法重複充電使用)。此外,每具車上機應另行搭配儲值型加值卡片,消費者購買儲值卡片時,先支付押金二百元、使用儲值卡片前要加值,每次加值最低金額五百元。


以上林林總總名目收費? [總後,消費者至少要先繳交二二四九元以上,才能上路使用 電子收費車道。相較美國11州制度嚴苛李鳳翱批評,遠通電收公司規畫的收費方式名目太多,總金額也高,並不合理。和美國相比,美國東北部紐約州、紐澤西州和賓州、馬里蘭州、維吉尼亞州等十一個州採用「E-ZPass」的電子收費制度,使用者只要付十元美金(相當於台幣三三三元)車上機押金即可,不用可退錢。採信用卡扣款,也不限定哪家銀行。
李鳳翱說,台灣業者高價販售車上機,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卡(儲值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將消費者「五花大綁」、「層層剝削」的經營模式,真是令人驚奇的BOT現象!
李鳳翱並指出,遠通電收僅與遠東銀行、台新銀行兩家公司合作,該二家銀行廣告宣傳如火如荼,辦卡即能以低價或免費方案獲得車上機。國家公共建設與私人機構合作到這種地步;民眾享受國家建設之際,卻得申辦特定銀行的信用卡,實在不當,呼籲公平會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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