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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思念~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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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8/02的日記
作者:
想念~思念~眷戀
日期: 2006.08.02 天氣:
心情:
表白以後,如果不被接受,將來相處,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同學,會不會尷尬?其實和各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如果追求的一方,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不做男女朋友),那就不會有問題。比較麻煩的是,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還要心存僥倖,刻意示好,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那就會令人難以消受了。
我想:對於自己愛慕的人,我們能做的只是: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讓他留下好印象,再找個機會,表白心意,然後尊重他所做的決定。
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女生呢?我認為也可以;不過手法上,要含蓄些。女孩子可以找個藉口,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然後再以答謝他為由,邀他喝咖啡,如果談得愉快,就要求他回請,由此展開一對一的交往。:(
以下一則故事;摘自『騙婚記』作者是席慕蓉,所謂騙婚,不是惡性的詐騙那種騙婚,而是以一種幽默的手法,描述男女交往時,刻意討好對方的『騙取對方好感,以成好事』的意思,從語氣上觀察,這一則故事,應是她的自述。故事如下:
我不知不覺地愛上他了,可是,要怎樣才能讓他也開始愛上我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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